申请的三个专利有什么区别?
1.保护期
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比发明要短得多。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比发明创造的过程更简单易行,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法律对其保护期的规定也相应更短。
2.保护范围
发明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在产品发明中,发明既可以针对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也可以针对不具有特定形状的产品的实用新型专利,仅限于产品发明,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组合提出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方法既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也不能对与形状、结构或其结合无关的产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一、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不要求是经过实践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但可以是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也可以是一个想法,具有工业应用的可能性。但是,这个技术方案或想法不能和一个简单的课题或想法混为一谈,因为一个简单的课题或想法不具备工业应用的可能性。
2.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的技术方案。”与发明一样,本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一种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较窄,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无固定形状的方法和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低于发明。大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相对简单和改进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之为“小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授予无需实质审查,程序简单,成本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更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三。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且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其授权的条件:“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在申请日以前,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有记载,“该专利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有明显的区别”,“该专利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