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盗版影视作品有必要坐牢吗?
1.卖盗版影视作品该坐牢吗?
1.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盗版影视作品,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在侵犯著作权罪中,违法所得超过3万的,将被立案追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的。
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牟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销售盗版影视作品的立案和起诉标准是什么?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艺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总数在500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总份数在500份以上的;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六条
【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复制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制作、销售假冒署名的艺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总数在500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总份数在500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
发布有偿广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该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所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著作权人授权的许可文件未经授权或者伪造、变造、超越授权范围的情形。
本条所称“复制和发行”包括复制和发行行为或两者。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应当认定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权利人通过广告、订阅等方式销售侵权产品。,属于本条规定的“分配”。
本条所称“非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在侵犯知识产权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经售出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已经查明的侵权产品的标价或者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未标注或者其实际销售价格无法确定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中间市场价格计算。
第二十七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销售牟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未售出的侵权复制品价值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盗版影视作品,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或者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而在侵犯著作权罪中,违法所得超过3万的,将被立案追诉。以上是给你的相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