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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商务应用呈现高度普及和规范化趋势。
(B)电子商务正在逐步扩大并升级为电子服务。
(三)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呈现产业链和供应链全过程的趋势。
(四)移动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动力。
(E)原来的“寡头垄断”格局逐渐被“多样化”的竞争市场所取代。
(6) B2C取代C2C是未来网购发展的必然趋势。
(七)B2C2C的兴起,呈现出多种模式并存发展的趋势。
(八)电子商务平台和搜索引擎平台正在融合。
(九)电子商务的安全、诚信和立法逐步完善。
(10)本土电商阵营逐渐崛起,民族电商行业任重道远。
(XI)第三方电子支付行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加快。
(十二)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实体平台正在融合。
当前商品贸易模式的变化
消费支出模式科学中最显著的理论是恩格尔消费支出变化定律,它本质上指出了消费的变化模式。
恩格尔定律所包含的基本原理是非常真实和明显的。食物属于人生存最基本的需求。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很难想象一个人还会有其他消费奢望。食物在贫困家庭的收支中所占的比例高,并不是因为穷人的肚子比富人大,而是因为他们的收入已经薄到入不敷出的地步。一个国家越穷,国民可支配收入中花在食物上的比例越大,这个比例会随着财富的增加而降低。食品作为一种社会商品,属于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必需的物质消费品。但是社会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不仅仅指食物。否则,人类社会的进化遵循的就是“羊吃草”的简单逻辑。记得有人严厉批评说,社会上有些人总是忽视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就是一直处于一种不满足的心理状态。或许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反过来说,做这样的描述,是不是把群众比作一种最大的满足感只有“吃”的动物?
现代人类社会之所以不同于原始动物社会,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消费占社会总消费支出的比重越来越小,而其他类型的社会产品的消费却越来越高。这就是恩格尔定律在社会商品消费结构中的应用。
同样的原理也可以用来分析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法律体系。经常听到人们评价法制的先进或落后,但具体衡量标准是什么呢?
法律制度作为一种社会产品,其基本功能之一就是调整(建立、维护和救济)权利关系。权利种类繁多,如生命权、财产权、生育权、劳动权、受教育权、隐私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权等。事实上,这些权利也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如那些与生命的生存或繁衍直接相关的基本“安全权”,如食物权、生存权、生育权,以及其他基于基本“安全权”但旨在进一步优化生命或生活质量的“改善权”,如受教育权、隐私权、专利权、结社权等。
按照一般的逻辑,人们只有在获得了基本的安全权利之后,才能继续追求并努力实现下一步的权利改善。换句话说,农奴被无情地剥夺了基本的生存权,那么实现其他权利就成了扯淡。从这个意义上说,恩格尔定律揭示了社会进化的一个基本的、普遍的原理:社会进化的程度必然与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与其他权利的比例关系有关。
理论上,权利的实现取决于权利之间的过渡或权利的升级。一项权利的设立和行使离不开其他权利的基础,正如改善权通常是以担保权为基础而非以外。比如,我国长期以来广泛实行的城市户籍管理制度,从治安管理、维护城市经济秩序等方面看,可能属于政府的正当公法权利,但从平等就业和生存的角度看,是否有剥夺农民基本私法权利的嫌疑?无独有偶,就在几年前,长江下游的人们还经常遭受洪灾,他们对上游一些人砍伐森林,破坏生态感到愤慨和批评。有没有人想过,如果他们不为这些人找到其他的生活方式,滥砍滥伐就等于直接剥夺了那些长期以来将森林资源视为唯一生计的人的基本生存权?近年来,国家对一些上游地区“退耕还林”的转移支付和补助,可以看作是对上游地区人民基本权利的政策认可,是对他们部分权利丧失或受到限制时的经济补偿或救济。
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公权与私权之间,还是保障性权利本身之间,还是保障性权利与改善性权利之间,都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替代关系”,相反,它们属于一种复杂的“交易关系”。资源的稀缺性往往迫使人们在不同的权利、各种权利实现的顺序和充分性之间做出艰难甚至痛苦的选择。但无论如何,法律绝不能忽视一个群体的基本权利而只实现另一个群体的特殊权利。这不是权利的错,而是选择的错。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应用恩格尔定律解释法律体系的主要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在法律分析方法上追求独创性。相反,作者试图更理性、更准确地理解世界法律演变的基本趋势。正如生存性消费支出(如食品)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可以说明一个家庭的富裕程度一样,基本权利与派生权利的结构关系反过来也可以证明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先进程度,即在整体法律结构中,旨在建立和维护质量改善权利的法律比重越大,法律制度的整体水平就越高。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权利结构来看,“发展中”一词既包括经济增长的概念,也包括法制的概念,“发展中”对于后者至少包括以下含义:
(1)基本保障性权利结构本身还很欠缺;
(2)改善权利在整个结构关系中的比重较低;
(3)中国的法制远未现代化和合理化,仍然属于比较落后的制度。
因此,经济发展必须与法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
恩格尔定律的原理对法学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不仅要关注公权,也要关注私权,不仅要关注基本的安全权,还要关注许多延伸或衍生的改善权,这些权利构成了人的“应有权利”的总和。然而,从“应有权利”到“物权”和“实现权利”的转化,离不开“法定权利”、“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因此,法律不仅要确立、维护和救济人的基本权利,而且要不断发现、确立、维护和救济那些从基本权利中繁衍或衍生出来的权利。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律结构的整体结构和质量水平将不断提高,整个社会的体系也将不断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应当改善和理顺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基本权利与改善权利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继续改善和理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当代社会与未来社会之间延伸或衍生的权利。只有这样,法律制度的发展和权利的再生产才能与时俱进。
产生和发展的条件
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是中国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以人为本是中国经济发展对电子商务的客观要求。中国正处于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现代化进程中。建立在巨大物质资源消耗基础上的传统工业化生产方式是不可持续的。为了进一步发展,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道路。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符合这个发展方向。目前,电子商务对中国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国民经济中的紧迫问题。其中,通过电子商务提高劳动者就业,通过电子商务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是一个重要方面。1.电子商务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具有战略意义。目前,电子商务网站已经为中国提供了32万个就业岗位,其中企业网站提供的就业岗位165438+万个,第三方物流配送行业也将带来数千万个就业岗位。中国每年的劳动力就业缺口在1.34亿左右。如果电子商务做得好,很大一部分就业问题可以一下子解决。据CNNIC 2004年统计,中国网站总数为59.56万个。在各类网站中,企业网站数量最多,占网站总数的70.9%,即约42万个,直接吸纳了约165438+万人就业。其次是商业网站,占比8.2%。网站约4.88万个,专门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全职员工超过10人,占比超过40%,从业人员约20万人。电子商务网站总数约32万家。如果考虑网站之外的电商和间接驱动因素,电商就业人数会更高。比如第三方物流配送行业带来了上千万的就业机会,形成了电商事业部、网络营销等新兴岗位。就业信息网站和大量的人才供求渠道正在为供需双方提供更多的配对机会,减少摩擦性失业,促进人才资源更加合理的配置。2.通过职业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信息素质,调整就业结构,关系到中国未来的战略竞争力。据统计,近年来经合组织国家新增的6500万个就业机会中,95%与信息和知识产业有关。电子商务可以改变劳动力结构,增加劳动要素中的信息和知识成分。同样的就业,高质量就业1000万,低质量就业1000万,从找工作的角度来看是一样的,但是从国家竞争力的角度来看就有天壤之别了。我们把未来的国家竞争优势定位在廉价劳动力还是人力资本上,这是完全不同的。率先调整的国家和地区,可以使劳动力从低需求的低质量就业领域进入高需求的高质量就业领域;调整滞后的国家和地区,会使劳动力从原来有需求的地区更加拥挤到需求减少的地区。因此,问题的关键是抓住结构调整的机遇,提高劳动者素质,抓住就业调整的机遇,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的信息化培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002年以来,国家实施了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启动了三年50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了技能振兴行动,加快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提高了全体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培训为重点,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型、复合型技能人才和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人才。2003年,我国企业职工中,当年有3400万人接受了各种岗位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竞赛选拔知识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对通过职业技能大赛的获奖者进行表彰,对新兴高技能人才进行采访、报道和宣传,让全社会关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发展机制,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动、督导、总结和提高工作。电子商务大赛等活动可以普及电子商务专业技能、技术成果和应用经验,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贴近企业生产实际,促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就业和人才的有序流动,使公众特别是传统企业经营者知道如何进行电子商务实施(例如,在电子商务业务运营过程中的电子商务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中,应当设置什么样的专业岗位,选拔什么样的人员从事这些岗位等)。),让学过电子商务或者接受过电子商务老师专业培训和鉴定的人才在企业中找准定位。第二,以人为本是电商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第三代电商模式的方向,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其并不陌生。“HighTech,HighTouch”是一位国际知名的未来学家在十五年前做出的预测。像诺基亚这样的高科技公司凭借这一理念取得了巨大成功。观察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可以发现,在第一代电子商务中,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更多地侧重于其技术特征,侧重于“电子”,强调网站电子商务和虚拟商业形式的特殊性,强调提供在线产品。经过2000年以来的调整,第二代电子商务的模式开始回归传统商业和线下商业,强调商业和服务务实理性的一面。但是,无论是强调电子还是商务,最终都离不开人本身,离不开提高客户满意度。所以最近第三代电商的领导者越来越强调商业体验,希望从“以客户为中心”的高度重新认识电商。比如惠普的全客户体验,IBM的按需响应,都是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电子商务。从商业角度来看,我们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商家之间竞争激烈;另一方面,用户还是觉得不满意。说明业务不是争思路,问题在于没有以人为本。我们用下表来分析一下用户对互联网服务的满意度:在这里,70.9%的用户对网购不满意。商家忙了好久的事情商家只是说我技术好,我“电子”强,或者说我服务好,我“业务”强,但是用户不满意,那都是零。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将产品战略和服务战略升级为体验战略,或者说以人为本的电商战略。把提高用户满意度作为电子商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企业的业务不仅仅是为顾客提供商品,更重要的是为顾客提供一个愉快满意的购物过程。员工要在这个过程中学会满足客户的精神需求;企业在做好产品和服务的同时,需要将流程再造和客户关系管理深化为知识管理和满意度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这时我们可以看到,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关键的生产要素既不是劳动力,也不是资本,而是员工的知识素质,这是一种兼具劳动力和资本特征的知识型素质,要求员工同时具备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培训。可见,除了商务活动的“以人为本”,企业电子商务的“以人为本”还突出表现在对人力资本的重视上。例如,IBM倡导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认为软件人才及其技能在电子商务的实施中起着关键作用。IBM自己的组织中有很多尖端的软件人才,从事软件技术研究、产品开发、解决方案设计、电子商务产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同时,IBM认为软件在中国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并明确承诺帮助中国政府建立合理的软件人才培养支持体系。未来三年,我们将支持65,438+0,000名软件合作伙伴提升技能和发展业务,培训10万名新的软件工作者,惠及65,438+0万人。第三,中国人民需要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以人为本”体现了一种亲民意识。其中提到的人,并不是纯粹抽象的人,而是符合人的概念,具有鲜活生命的个体。电子商务,无论是B TO C还是B TO B,最终都是由人来完成的。如果中国普通老百姓不接触电子商务,不亲身体验它的好处,那么中国一百年后也不会进入信息时代。电商只看媒体和书本知识是不靠谱的。还是要看个人接触和实际体验。很多人不具备网上购物的条件,但又没有这个习惯,缺乏对梨味的第一次体验。事实证明,只要有机会,上网的人数就会成倍增长。远的不说,非典传播期间,人们出门少了,上网的人明显多了。据相关调查显示,去年五一假期,网上电子商务活动明显增多,网络新闻浏览量快速增长,虚拟社交受到追捧。聊天室、BBS、网络游戏、网络电影和电视节目成为重要的交流和娱乐方式。自去年3月以来,新浪新闻订阅用户数量飙升25%,短信和日发新注册用户数量增长超过30%,网络游戏用户数量增长20%至30%。其中,仅非典的日浏览量就达300万。“五一”期间,新浪聊天室每天有多达四五万人在线,创造了5.4万人同时在线的纪录。五一假期期间,专业电子商务网站绮优的销售额比平时增长了25%,尤其是音像、图书和软件的销售额。“五一”期间,方正、同方等PC厂商推出了电话订购、上门销售的方式。这些情况说明,现在影响电子商务普及的瓶颈因素在于需要有人来做普及的工作,推动人民群众迈出体验电子商务的第一步。至少66.5%的人可能会在未来一年进行网上购物。肯定不是。只有4.3%。如果全社会推动的工作做得好,90%以上的人迈出网购的第一步是可能的。
应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
中国的电子商务是从1997起步的。如果说美国电商是“商业驱动”,那么中国电商更是“技术驱动”,这是中国电商和美国电商在发展模式上最大的区别。在美国,电子商务的实践早于电子商务的概念,企业的业务需求“推动”了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电子商务概念的形成。互联网时代到来的时候,美国已经有了比较先进发达的电子商务基础。在中国,电子商务的概念先于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启蒙者”是IBM等IT厂商。网络和电子商务技术需要不断“拉动”企业的业务需求,进而带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理解这种差异非常重要,这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特点,也是理解中国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的一把钥匙。1997和1998,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个阶段,在1999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成为中国最早的电子商务用户,也是这个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随着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的深入,以及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陷入低谷,而企业尤其是传统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2001进入第三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的新主体。这种变化是深刻的,但也导致了对中国电子商务形势的一些不正确看法。人们已经习惯于把网站电子商务,尤其是一些“热门”网站电子商务作为了解和判断电子商务形势的重要甚至唯一依据。因此,电子商务在一些“热门”网站的衰落导致许多媒体和专业人士判断中国电子商务正处于低潮,走向衰退或永远不会复苏。所以很多人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产生了很大的怀疑,对电子商务的优势也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否定和负面的意见。这种观点可以理解,但不正确。事实上,与表面情况相反的是,中国的电子商务正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总体情况是健康的。电子商务的主体正在从IT厂商、媒体、电子商务服务商向企业转变,传统企业正在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其特点是坚定、有效但不吸引“眼球”。企业电子商务是观察和判断未来电子商务形势的主要视角。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过程中,有许多基本问题需要重新考虑,如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还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范围有多大,政府采购是电子商务还是电子政务,网络广告是否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包是否包含ERP,电子商务交易额如何计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