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枫的介绍 刘峰,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助理审判员。在南疆基层法院工作过两年。主要从事商业和知识产权审判。近年来,刘峰办理的案件大多以调解方式结案,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撤诉率在50%左右。被同事称为调解高手。其审判的特点是充分给予当事人话语权,几乎不打断,长期放在心里。多次被新疆自治区高院评为先进工作者、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调解专家。2008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