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含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它包含特殊项目和特殊行为:

一:特殊项目

1,商品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商品期货交增值税,实物交割时缴税。

2.银行出售金银的业务。

3.当铺老板卖死货。

4.寄售业务销售客户委托的商品。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销集邮品和销售集邮品。

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货物,均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寄售。

2.代表他人销售商品。

3.将货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扩展数据:

增值税税种:

根据外购固定资产抵扣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分为:

1,生产增值税

生产性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包含的税。这类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致相当于GDP,所以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基于收入的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折旧部分不计入扣除额。这类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致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被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价值所包含的全部税款。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就被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这类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只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被称为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6月5438+10月1起,我国在全国各地区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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