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信托与单一信托的区别
单一信托又称个人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指定用途)或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非指定用途),独立管理和运用货币资金。集合信托是指受托人(信托公司)将众多委托人(信托买受人)的资产整合成一个整体进行管理和处分。
集合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集合信托财产(动产或不动产或知识产权等)的方式。)由两个以上的委托人交付,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或者处分委托财产。
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区别如下:
集合信托是指受托人(信托公司)将众多委托人(信托买受人)的资产整合成一个整体进行管理和处分。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区别在于,一般只有一个委托人。
从资金运用方式看,单一资金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单一,贷款运用比例较高,投资交易比例较小。主要原因是单一资金信托的客户大多对资金运用对象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希望通过单一资金信托的渠道将资金贷给资金使用者。如果是投资运用资金,大部分机构会选择通过股权直接投资,一般不会借助信托公司的渠道。
在交易结构上的主要区别在于,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往往以分级分类的方式将受益权划分为劣后级和优先级,以提升信用等级,保护社会投资者的权益,尤其是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产品中。单一资金信托比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更简单简洁。此外,几乎所有的单一信托基金都用于一个对象和一个项目。
一般来说,集合信托计划是信托公司先寻找项目,然后设计产品的结构期限,最后推出后对外募集信托买家,其中信托公司起主导作用。而在单一信托计划中,往往是委托人主动找到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自己的意愿协商投资期限和方向,其中委托人的作用更大。目前常见的单一信托计划是银信合作项目。银行主动找信托,把单个资金委托给信托然后指定给一些企业放贷。信托在这方面只起到了渠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