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法律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改革引领;
协调发展,统筹兼顾;
绿色发展,保护生态;
开放合作,互利***赢;
***享发展,改善民生;
“一国两制”,依法办事。
法律依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发展区域。
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绿色发展,保护生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大湾区可持续发展。
开放合作,互利***赢。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对接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享发展,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国两制”,依法办事。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