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学生的生存权

中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谐的家庭环境,依法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杀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残疾未成年人。”

第二,学生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三,学生的人身权利

1,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学生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教师法》第八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其人身安全。”

2.人格尊严权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可侵犯,这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

4.隐私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互联网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和图像以及可能从该未成年人推断出的信息。”

扩展数据:

学生享有的其他权利。

财产权是指一种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的民事权利,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财产权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赠与权和财产权。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小学生虽是未成年人,但有权支配自己的财务,他人无权支配或占有。比如很多老师经常没收学生的课外书不还给学生,实际上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2.继承权是指无偿取得死亡公民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3.赠与权是指接受他人给予的财产的权利。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和专利权。比如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拿了奖金。钱是学生自己的,别人无权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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