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执业与法律服务技巧:著作权的范围是什么?
中国著作权的范围
我国对著作权范围的规定采取了不胜枚举的列举,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主要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以上四项通常成为著作权中精神权利的内容,即属于作者的人身权,与作者不可分割、可转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临时许可他人使用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对象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和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该作品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复制艺术、摄影、电影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输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扩音器或者其他类似的传递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其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电影权,即通过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对作品进行改动并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
(16)汇编权,即通过选择或者整理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
(17)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以上第(5)-(17)项属于著作权中财产权的内容,即财产权属于作者,可以转让,可以与作者分离。
我是律师港网络的律师。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