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很弱?

应该承认,产权意识是西方的一个重要传统。比如早在17世纪,牛顿和莱布尼茨就为微积分的主动权而争论,他们为此苦了一辈子。因为他们的社会传统非常重视这个倡议。这个倡议是一个很大的荣誉,也是知识本身的尊严。这种主动权和发明权的纠纷在西方并不少见。几百年前,他们有一个像发明专利局或者知识产权局这样的政府机构,这是近十年才在中国出现的。

然而,传统的中国人没有知识产权意识。因为,中民读书的目的是“学武,货在帝府”。如果有什么东西,如果能被帝王将相看到,为皇帝所用,那就真的是祖坟的事了。感激为时已晚。有哪些知识产权可以谈?在孔乙己那里,偷书都不算“偷”,更何况只是“偷”一些字。其实中国古代每个朝代,甚至每个皇帝,甚至官僚,都有自己的御用或闲适文人。他们为自己的想法和话语能被主人采纳而自豪。哪里有什么知识产权?这和西方智库很不一样。西方智库存在的前提是谁的智慧和知识产权清晰。你想用就用吧,但是要注明你引用了谁的想法,谁的想法,谁的方案。比如美国的经济发展是用“凯恩斯理论”还是“纳什均衡”,知识产权是明确的。在西方,对剽窃和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惩罚非常严厉。但是,在我们这个地方,看到东西几乎是家常便饭。

先不说古代中国。那是特定时代的产物。然而,近几十年来,这种情况更加糟糕。中国一不小心成了世界上最大的抄袭盗版王国。那些克隆技术高超到可以造假。但调查非常不力,处罚更轻。更有甚者,地方政府公然充当诈骗的保护伞。还美其名曰:为发展经济保驾护航,其实只是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偷鸡摸狗的行为。

最明显的大概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当时北京有的写作班子,上海有丁的写作班子。据说,于大师是这个写作小组的重要成员。当时的俞师傅年纪尚轻,但已经颇有才华,受到当时领导的高度重视。那时候,你再有才华,写的文章再漂亮,都是集体劳动的成果,写的名字大多是化名。更别说那个当领导秘书的人,整天写啊写,却没有一个字是自己签的。要么是给领导写演讲稿,要么是给领导起草报告或者策划,秘书其实就是一个拿工资的合格的法律枪手。这和美国的奥巴马智库很不一样。虽然奥巴马也有一些重要的工作人员,但他们的思想和知识的来源是清楚的。从演讲到发言,都是亲力亲为,甚至经常即兴发挥,非常考验一个人的见识和智慧。毛泽东有这么多秘书,一代又一代地更换。一本毛选,不知道有多少字是秘书写的。我们的民族早已习惯了这一点。只要一个人有一定的权力,就不存在抄袭和枪手的问题。那时候还没有发明专利。如果你有一项发明,领导会给你颁发“创新专家”证书,然后你的研究成果就归集体了。这样的“创新专家”是幸运的,否则,你可能仍然会被指控发明和创造。

说“改革开放”带来了很多问题是绝对不公平的,但是说抄袭是“改革开放”造成的也是绝对不公平的你知道,如果中国不搞“改革开放”,不与世界接轨,我们这个民族可能连“抄袭”这个词都不会用。现在打开国门,终于看到人们对抄袭等学术腐败的严厉态度,知道了一点羞耻,多少是一种进步。中国人对知识产权的觉醒才刚刚开始。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思想知识的抄袭其实比偷钱更恶劣,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因为一个社会的思想认识是一个社会道德法律的底线,是一个社会最后的守夜阵地。如果一个社会是腐败的,但还保留着大学和知识分子的分析批判功能,知识分子还保留着求真意识和社会良知,那么这个社会的腐败和偏差就有可能得到纠正。不然一个社会真的烂到骨子里了。事实上,在我国学术界,对于抄袭等学术腐败行为的处罚极其轻微,甚至明显是严重的学术造假,骗取的社会财产上亿元,已经严重触犯法律,会低调处理。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大学从来没有真正处理过一个严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教授学者。从来没有真正因为抄袭和剽窃解雇过一个人。很多时候,只是逆来顺受,逆来顺受。与西方国家相差甚远。即使与香港、台湾省和韩国相比,也存在巨大差距。

一个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社会是很可怕的。因为如果不纠正这种状况,一个社会就会失去原创性,缺乏发明创造。我们只能扮演克隆盗版的角色,永远是落后别人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大国。中国发明的缺乏与目前知识原创意识差有很大关系。当然,这种原创意识差,创作能力低的原因是复杂的。最重要的是,官本位的社会正在起着阻碍作用。这也包括政学结合和大学里硕士博士帽子的批发。要知道,大量出售真假文凭,其实是在践踏知识的尊严,摧毁我们社会的原始能力。不搞学术研究的,不搞教育的,一个个拿到自己真正的文凭,作为炫耀和升迁的资本。这些人拿到博士学位的唯一办法只能是作弊,不能亲自抄,不能请枪手搞定,或者干脆搞定评委。而那些真心从事研究的人,却被排除在知识的荣誉之外。知识产权和知识尊严离我们的社会有多远?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反复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