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和商标局不是同一个部门吗?他们分别做什么?
工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商行政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4.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系统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特殊标志和正式标志的登记、归档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和发布市场主体基本注册信息和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
14,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标局的主要职责:
承担商标注册和管理等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注册、备案和保护,依法研究、分析和发布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实施商标战略,承担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数据:
商标局下设16个职能部门,包括综合办公室、申请受理办公室、审查办公室、复审办公室、复审办公室、复审办公室、国际注册办公室、异议裁定办公室、异议裁定办公室、商标档案办公室、变更续展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案件指导办公室、监督管理办公室、计算机系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45人。工作人员210人,其中考官144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197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后,成立商标局。
根据1982颁布的《商标法》,商标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商标使用,依职权或者应权利人的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商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