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国驱逐出境有赔偿吗?

昨天,我在关于马斯克被驱逐出Twitter的帖子上发表了评论。除了调侃,我也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马斯克说每个人可以得到三个月的补偿,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50%了?如果你不按照计算长度,这对老员工来说太糟糕了。正常情况下应该是n+src = "/V2-8 a 6897 cc 5d 65 CFBB 20 c 4235 a 9 f 409 a _ b . jpg "/>我今天看到一个博主的帖子才知道,国内大部分人都信了十几年的资料,但从头到尾都是假的,完全是伪造的!!

我大概会总结一下这个博主帖子的内容(极其震撼,甚至是颠覆性的)。想看全帖可以戳:远处的青木。

美国劳动法背后的真相

1.美国没有法律规定员工被解雇要赔偿,法定赔偿为零(这是崇尚“平等自由”的灯塔国)

2.美国只规定公司一次性解雇50人以上,需要提前60天通知工人(马斯克这次给了3个月,因为他没有提前通知,所以希望用这笔钱“守口如瓶”)。

3.美国根本没有劳动法。官方劳动法不关心福利待遇。完全是企业自己做的。每个企业制定的福利都不一样,甚至同一家公司不同员工享受的福利也不一样(我们之前只看到了福利好的大厂,没有看到隐藏在背后的小厂)。

4.美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有权随时解雇孕妇,不需要任何补偿。同时,如果孕妇分娩,在美国是合法的

产假

,才12周,而且完全无薪,产假期间一分钱不给(找到了美国人不坐月子的原因?)

看完以上,相信你会和我一样,觉得世界观被颠覆了。怎么会和我们十几年来从网络、纸媒、身边人那里感知到的完全不一样?

这一次马斯克解雇员工只支付了三个月的赔偿金,还解雇了孕妇,于是很多人开始普及美国关于解雇员工、解雇孕妇、产假的法律规定,这样我们才知道了真正的美国劳动法。

但是我开始想知道其他国家的劳动法是什么?毕竟在国内,很多人还是觉得国外的工作环境和福利更好。

于是我很好奇,开始查其他国家的劳动法。欧洲劳动法是什么?-英国、法国、德国和英国:按周薪、年龄

我查了一下,发现都是按照周薪和年龄计算的。22岁以下按N/2周发放,22 -41岁按N周发放,41岁按周发放。

以月薪1w,工作1年为例,那么你的周薪在2k左右,那么如果你现在22岁以下,你能拿到的报酬就是2K,如果你41岁以上,在中国如果按n+1计算,工作一年的报酬应该是2W。

法国:按服务年限和月薪

10工龄以下:25%月薪*N,11工龄*N。

还是以月薪1w为例。工作10年后,补偿为11年,补偿为SRC = "/v2-545 c 916d 41bb 2466 ea 9 b 8 CD 367 cc 8 f 8 _ b . jpg "/。德语:按计算长度。

德国劳动法明确要求合同的解除必须合理且符合德国法律。为了合法合法地解雇员工,雇主必须在终止日期前四周书面通知员工。被辞退20年以上的员工,法定通知期为7个月。

如果雇主有正当的解雇理由,并已按规定通知雇员,则雇主无须支付遣散费。但在裁员的情况下,雇主需要支付遣散费,每工作一年折算成半个月工资,也就是以高福利著称的北欧三国(挪威、瑞典、芬兰)没有遣散费,也不需要任何补偿。只是提前三个月告诉你,你被裁了。当你发现这里,你开始怀疑你之前收到的信息。)

再来看看我们的邻居——日韩日:n+1。

在日本,遣散费也不是法定要求,但大多数跨国公司在解雇员工时仍会支付遣散费。

裁员通知方面,在日本解除。

劳动合同

你可以提前30天通知。如果你不能提前30天通知,你将不得不为每一天的通知支付平均工资。

赔偿方面,是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即n+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作为经济补偿支付给劳动者。

但更特别的是,他们的劳动法执行严格。关键不在于你会得到多少补偿,而在于解雇你是否有效。所以解雇你并不容易。

韩国:n+1

韩国全职员工在被解雇后14天内有权获得遣散费。他们一般将全职定义为每周工作超过15小时或每月工作超过60小时。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遣散费为每工作一年对应的一个月工资,即n+1,月平均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的工资计算。

雇主必须至少提前30天通知雇员。如果没有提前通知,雇主将被要求向雇员支付30天的工资作为代替通知的补偿。

可以看到,在亚洲,中日韩劳动法都差不多,明文规定是n+1。而在欧美,大部分国家主张自由平等的雇佣关系,所以会强调解雇和裁员的区别。如果辞退,只需要在规定时间提前通知,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裁员,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但是金额没有我们之前想的那么多,多带会让人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