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定义和分类
法院是法院事务的组织单位,是法院的下属单位,是法官根据客观事实和证据公正审理案件,判断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或决定当事人在所涉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的基本裁判组织单位。其判决结果具有法律或行政约束力。对于违法者来说,不仅会失去一定的名誉或降低一定的尊严,还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也要承担法院裁定的责任或义务。
(1)在一些国家,特殊的(相对独立的)下属法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法院)称为法院,如法国的一审法院、纠纷法院、警察法院、英国女王法院、家事法院等。
(2)组织法院内部审理不同的诉讼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刑事法院、民事法院、经济法院、行政法院等。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和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法院。
(三)国家为审理特殊案件而设立的临时审判机构。比如1956中国设立的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1980设立的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特别法庭。
④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按地区、人口、案件设置的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⑤审判庭别称。审判法庭的成员通常被称为法庭成员,审判法庭的活动被称为法庭活动,审判法庭的记录被称为法庭记录。
⑥法院审理诉讼案件的场所。法院采用公开审判的原则,不公开审判除外。一般情况下,允许人们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