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人才引进政策2021
第二,鼓励灵活的人才引进。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用人单位以特聘、兼职、专利或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不愿意改变原工作单位工资待遇、人事关系和岗位的人才。鼓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引进人才以管理、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办法。对部分有特殊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每年2-5万元的生活补贴;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我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兰州工作不少于1个月,给予每年5000元的出差补贴,可免费入住我司人才公寓或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第三,优化引进程序。在引进程序方面,为提高工作效率,针对三类急需人才制定了不同的引进程序。其中,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只需要申报、评审、认定三个环节,而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实用人才需要登记、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认定六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和简化了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特别是引进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由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办理。采取措施构建畅通、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四、九项金融支持政策支持人才引进。
(一)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资金;
(2)急需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给的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足;
(3)高层次人才(团队)注册企业可优先申报政府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4)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
5.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才携团队来兰州创新创业的,其核心成员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兰州工作不少于6个月,连续3年给予居住用房租赁补贴;
[6]对申请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租或给予房租补贴。自己解决职场,提供3年资助;
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一次,连续5年以“先征后奖”方式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开发新产品或扩大再生产;
(8)高层次人才(团队)与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从事技术转移,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额奖励;
(九)对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给予专项财政补贴。
五、五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创办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开办业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兴办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依法予以免征、减征;
(四)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国家不限制、不禁止的产品,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企业设立所得,减按90%的税率计入收入总额;
5.设立居民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