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是什么单位?
一,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内部机构
(1)办公室
㈡农业机械股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4)畜牧业单位
㈤农村社会事务股
二。乌达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有关农业的政策法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协助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制定农业规划、建设、管理等辅助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投资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
3.承担农业(种植业、农机、种业等)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在整个区域内,承担行业数据的监测、分析和应用,承担行业的教育培训,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4.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草、鼠预测;开展试验、育种等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
5.为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农业资源区划与遥感监测、农业领域创业创新、农业企业间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的技术支撑。
6.协助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开展全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协助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开展全区农产品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监测网络,承担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承担全区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支持,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保护、耕地质量与土壤检测技术支持。
8.协助乌达区农牧水务局开展耕地质量建设、退化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技术支撑,承担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牧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长治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现代农业、畜牧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承担全市现代农业智能化建设;组织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培育畜禽产品知名品牌;承担畜牧业、农业机械和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建立和完善“智慧畜牧业”和“智慧农机”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智能化和信息化。
(三)协助制定全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规划;承担现代畜牧业重大项目的实施;协助现代畜牧业生产、现代畜禽种业、畜禽屠宰生产与管理、兽药与兽药、原料奶收购、饲料与饲草及添加剂;参与提出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动物疫病监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建议;协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检疫,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抽检。
(四)协助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作业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实施现代农业机械化重大项目;承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政策的实施;协助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协助承担耕地质量提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现代农业机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机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配合落实各类农村经济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等政策;协助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协助监督检查全市农民减负和涉农项目;以“一事一议”的方式引导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承担和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协助农业生产托管和区域公共品牌推广;承担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协助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各县发展现代农业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教育培训。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文件
第二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是创建现代农业生产和培育农业新产业的示范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拓展农业功能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