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侵权案的原告进行了攻击。

华旗影视的网站相当粗糙。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注册年度为2007年。

华旗影视于2013年3月3日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起诉《对不起》,但发布会后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在名为“尴尬中的人系列”的微博上,记者观察到其粉丝数仅为24人。截至记者发稿,发了9篇微博,都是关于尴尬的人起诉泰国的。第一条微博是今年2月28日发的。在3月2日发布的题为《我们为什么要起诉》的微博中,华旗影视一张纸500多字,十个感叹号,充满委屈,言辞激烈。从这一点来看,不排除原告华旗影视专门为“讨回公道”设立微博造势的嫌疑。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法律专家研讨会”的消息,“6月5438+10月31日,在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法律专家研讨会。虚假宣传和使用“人在路上”名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是否构成对《人在路上》的抄袭。”他同时表示,参加会议的专家包括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六位法学教授。其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冯小青在3月3日的一条微博中表示:“电影作品纠纷可能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但不排除在一定情况下存在不正当竞争纠纷。前者表现为多抄袭、剽窃,后者表现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公平、不正当地占有或利用原告的竞争优势,或者窃取原告的竞争优势。”在冯小青看来,“应该理性对待这场纠纷,不要太情绪化和情绪化。”他说,商业纠纷很正常,两者之间有一些联系。从版权的角度来说,主要是要区分是合理使用还是抄袭,但也要区分创意的使用和表达的相似性(使用),其中创意不受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概念截然不同,重点是诚信原则。而且为了一部电影是否侵权,还专门开了一个“研讨会”,专门请了知名高校的教授专家。业内人士普遍觉得有些“煽风点火”。与此同时,也有人质疑,为什么这部电影上映之初,原告没有声讨,而是在它成名之后突然“攻击”它。原告是否想利用“泰国”的名声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也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