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报酬提取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平等权利。
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应当由其指定的代表执行。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建合伙企业并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的第一件事是合伙人。合伙人是法律上比较常见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投资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按照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哪些权利?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房地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合伙企业名称;(二)变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房地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用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需要分三步办理。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受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登记期限:法定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注册条件:具有投资资格的自然人
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1.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程序:审核→受理→决定。
注册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号发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发布)
(2)预先批准
1.设立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并取得批准文件。
2.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可以直接办理设立登记。
(三)办理设立登记
受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注册期:
1,名称的法定期限是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2.法定设立时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报名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且都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人。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4.所有合伙人专业地位承诺书。
5.员工名单
6.出资权属证明
7.合伙协议
8.作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
9.企业住所证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住所变更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11.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 * *委托的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含信息表)
注册程序:
审核→受理→决定→签发
注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2006年2月23日颁布,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1997 119 10月)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为准。
以上是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管理合伙人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执行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代表,其地位相当于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