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五普法的问题?
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要报全国普法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指导有力、监督到位,确保“五五”计划全面实施。开展2008年监督检查活动。
验收阶段:2010年。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了“五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满足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强化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执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的内容要紧密联系群众的生产生活,宣传教育的形式要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关键性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观念。
(二)深入学习和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快速发展。要大力倡导和学会通过法律途径和手段公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和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服务,特别是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培育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推动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研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和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和信息网络市场。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守法、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积极开展基层民主自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和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行政,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治市(地)、依法治县(市、区)工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和推广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价制度。要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和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办公室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搭建办公室法律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实施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的规范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农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完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村民自治的动力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窗口,建立社区法制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和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性法律讲座和居民法律论坛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平安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要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德育和法制教育并重,把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教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促进学法用法的实践;开展法学教育师资培训,促进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指导学校依法开展治理活动。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和民主管理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推进法治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好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利用本单位的培训场所和组织,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公益法制宣传,特别是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要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向社会开放宣传教育场所和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五五”普法的目标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所有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人民群众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者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律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计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加强对公务员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公务员招考中,要注意测试考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律学习培训,加强廉政法制教育,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法制观念。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重视中小学生的法制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形成守法习惯;加强大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要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的方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五)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要培养企业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的需要,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要把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员培训计划,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考核评估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个体私营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形式;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训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人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农民工管理活动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