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解析: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鼓励创新、创新、保护创新、服务创新做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法律依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苏州市知识产权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姑苏知识产权人才,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鼓励创新、创新、保护创新、服务创新做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姑苏知识产权人才坚持教育并重、以用户为导向、公开申报、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自我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核的方式。
第四条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在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苏州知识产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