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定义

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在律师业务中的比重越来越高。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一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根据现行《律师法》的规定,具有“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学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律知识;二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三是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第四,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以上四个本质属性(或本质特征)缺一不可。缺了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能成为“律师”。

上述四个基本特征中,前一个或前一两个是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学)

律师徽章官),司法检察工作者(检察官)有* * *;后两项是律师独有的。

现在可以明确回答,律师的性质是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简称“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从物种关系的概念中,现在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律师”的概念属于“法律工作者”的概念,其“类”的概念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属于“律师”概念的还有:法律审判工作者、法律检察工作者、政府法律工作者、法律理论工作者等等。律师、“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律工作者的“区别”在于,他是经过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的;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是一种职业。

根据以上,我们找出“律师”概念的本质属性、性质(特质)、概念、类属概念和区别,就可以给“律师”下定义了。

一是用概括所有本质属性的方法来定义,即: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定义中的“同等学历”包括:高等学校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自考人员。是否具有同等学力,除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行确认。这样对于放宽参考资格,不拘一格寻找人才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