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新媒体平台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

(一)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打铁还需自身硬。”目前,知识产权立法严重滞后于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2011修订以来一直没有正式修复,而我国现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自2013修订实施已有三年。由于立法滞后,司法实践中侵权赔偿标准相对滞后,低于应有水平,导致侵权成本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因此,在当前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防范知识产权风险,首先要强化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防范知识产权风险而言,首先,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避免在运营中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侵权行为,实际上是由于互联网信息没有经过仔细筛选造成的,也受到心理因素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的影响。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新媒体经营者在识别知识产权权利人时将更加谨慎,以避免因错误或遗漏而侵权。其次,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在司法保护不足的情况下,为权利人保护知识产权设置无形的屏障。这是因为,权利人有了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会对其知识产权受到的侵犯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并积极采取维权行动,从而增加侵权人的侵权成本,进而构筑起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无形屏障。

(二)熟悉运营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知识产权侵权发生时,最快的维权行为会将权利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运营平台的介入是最直接、最快速的。熟悉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可以帮助被侵权人高效地向平台投诉,尽可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以微信为例。目前,微信已经建立了侵权投诉制度和相关规则,明确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投诉条件。熟悉这些规则将对更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授权知识产权维权平台代为维权。

向平台投诉快捷简单,但其不足之处在于:第一,只有在经营者主动发现侵权行为时才能申请,对于网上尚未发现的侵权行为“鞭长莫及”;二是知识产权侵权平台无法满足权利人的经济赔偿诉求。但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薄弱,权利人维权成本高,收益低。目前,网络上已经出现了“维权骑士”等平台。这类平台拥有先进的全网检测技术和专业的法律人员,可以对网络上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控,确保高效、专业的维权。授权这样的维权平台,可以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增加侵权人的侵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