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8内设机构:

(一)第一秘书科

负责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市长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长的留言、来信和批示,处理市长联系市委、人大和CPPCC领导同志的相关事宜。处理人民武装和国防方面的有关消息和电报。

(2)第二秘书科

负责相应副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相应副市长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消息、来信、批示和任务。办理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统计、法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务管理、驻京联络处、政府采购、政府发展研究、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税收、保险、证券、信托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3)第三秘书科

负责本级副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本级副市长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本级领导交办的消息、来信、批示和任务。办理民族、公安、民政、司法、水利、农业、水产畜牧兽医、林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粮食、人防、扶贫、信访、农机、应急联动、水库移民、宗教、残疾人工作、流动人口、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部队、国家安全、气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4)第四秘书科

负责本级副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本级副市长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本级领导交办的消息、来信、批示和任务。办理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园林、地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城建设、各城区人民政府等工作。

(5)第五秘书科

负责本级副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本级副市长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本级领导交办的消息、来信、批示和任务。办理科技(知识产权)、商务(口岸)、旅游、招商引资、侨务、城乡数字化建设、台湾省事务、供销、青秀山风景名胜区、大明山自然保护区、昆仑关战役遗址保护区、政府参事、工商管理、工商联、科协、侨联、贸促、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6)第六秘书科

负责本级副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本级副市长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本级领导交办的消息、来信、批示和任务。办理工业和信息化(糖业发展)、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铁路建设、二轻集体工业、开发区、相思湖新区、供电、烟草专卖、质量技术监督、电信、通信、邮政、海事、民航等领域的文电工作。

(7)第七秘书科

负责本级副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本级副市长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本级领导交办的消息、来信、批示和任务。办理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广播影视、体育、政务新闻、地方志编纂、社会科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档案、新闻单位、工会、* *共青团、妇联、文联、爱国卫生、社科联、民主党派、红十字会等方面的文电工作。

(8)第八秘书科

负责本级副市长政务活动和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本级副市长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办理和督办市人民政府本级领导交办的消息、来信、批示和任务。办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南宁五象新区建设)、保税物流、北部湾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相关的文电。

(9)综合部

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政务和事务;负责安排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负责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例会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编写会议简报和会议纪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有关讲话材料、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和文稿;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担的史志、年鉴编纂工作。

(10)文书科

负责收发文、运行、印章管理、文件档案、办公安全、文件打印、文件规范审核、机要沟通、文件交换等方面工作;负责阅览室的管理;编辑发行南宁政报等。

(xi)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会议和科长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2)行政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用房的分配和协调;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办公厅系统的预算、统一工资核算、各种财务报表统计和劳动统计;负责办公厅接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扶贫工作。

(十三)信息科

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负责全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汇编和评估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负责信息专刊、动态报告、动态报告专刊等信息刊物的编辑和编辑工作;负责办公厅的信息化建设。

(十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反馈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和反馈;负责办理有关NPC代表建议、议案和CPPCC委员提案;负责对市人民政府的系统监督工作实施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值班室)

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值班室)下设值班室、协调处置处和应急管理处。

1.值班室。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保证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的联系畅通;接收和处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紧急、重要的事项,以及市内外有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传达和转送市人民政府领导对突发事件的指示和批示;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召集的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例会等会议的通知、落实和反馈;配合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科(室)负责相关会议工作;负责报告当班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负责指导市政府系统的值班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的相关留言处理工作。

2.协调处置科。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和应急保障工作;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决策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指示和批示,承办有关文电和会议;负责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3.应急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组织修订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审查全市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的工作;承办应急管理研究、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综合会议等工作和信息。

(十六)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和参与起草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组织市级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部门为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及配套管理服务事项;组织公共* * *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核市级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受理行政审批相关投诉;负责组织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联合审批;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评价和奖惩;协调和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行政管理部、行政协调部、行政技术部。

1.政府行政组。负责办公室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会议的组织及其他日常工作;组织和参与起草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收发文电、信息、印章管理、文件档案管理、保密、安全、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负责对进驻单位服务质量的评价,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和检查;负责政务服务的宣传;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及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市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行政协调科。负责审核、协调窗口单位进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协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收费、登记确认、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的准入、调整、保留和取消;负责协调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联合审批;协调和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3.政府科技组。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标准;负责配合监察部门组织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的数据分析和汇总。

(十七)大型活动协调办公室(中国-东盟博览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负责全年大型活动的策划、协调、审核、备案、总结;研究、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承办和联合举办的综合性大型活动;承担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领导小组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的日常工作;利用举办大型活动的资源平台,服务城市中心工作。市大型活动协调办公室(中国-东盟博览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活动管理科、活动协调科、活动指导科。

1.活动管理部分。负责办公室的日常政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记录以部门名义举办的大型活动;制定大型活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并统筹执行;负责大型活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结算;负责大型活动期间的会务和事务协调;负责大型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

2.活动协调科。负责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全市性大型活动年度计划的总体编制;对计划外的大型活动提出可行性意见;负责大型活动期间重要文稿和工作计划的起草、统筹和审批;制定大型活动票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活动实施中各部门的关系,指导工作。

3.活动指导部分。负责大型活动证书工作和现场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实施;负责活动期间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交换物品的相关工作;协助和指导各部门策划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专项大型活动。

(十八)市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实施规范;编制并实施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依法组织协调全市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发布,指导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征信活动健康发展;推动信用管理原则在行业管理中的应用;培育信贷市场和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活动。承担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政府机关党组织负责政府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纪检监察室负责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