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焕宁的工作经历

1954东北财经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

1955-1957北京政法大学民法研究生班民法、民事诉讼、婚姻家庭法课程翻译。

1957——至今,中国政法大学及其前身北京政法大学均有授课。

1956 10随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议会。

1984 65438+10月-1985 65438+10月美国杜兰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学习和研究美国海商法,并就读于Phelp dunba &;Sims实习

1985 1-3月率司法部知识产权代表团访问美国专利局和商标局,并出席美国国家知识产权协会年会。

1986在澳门东亚大学研究生院为港澳及东南亚律师讲授中国海商法及实务课程;

3-5月,1988,应邀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等。

法学院教授中国海商法及实务。

1989年4月至5月在香港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海商法及商事争议解决机制。

1995年6月,中国海商法讲座在杜兰大学法学院举行。

1998 10在台湾省的苏州大学、海洋大学、东海大学和冯佳大学讲学。

期间,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国际经济法系主任。

专业领域:民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海商法、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