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电业局内部结构
(1)办公室:负责制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协助领导协调推进行政和党委的日常工作,并监督落实;负责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相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对会议的决定和议定事项进行监督和督办;负责公共关系,组织和协调官方活动;对外联络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值班、信访、公文、档案、机要、接待等工作;负责维护稳定;负责普法和依法管理企业;负责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查和管理;协调处理法律纠纷、工商登记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事务;负责标准化管理;负责管理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社团组织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归口管理。集中式物流服务管理。
(2)发展规划部:负责制定企业发展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编制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编制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提出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发展需求;负责所辖电网中长期电力需求的预测和分析;负责组织110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的制定和初审,参与220-500千伏电网规划,负责属地规划项目的落地;负责电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的协调和实施;负责境内各电压等级电网项目重要协议的实施和市级及以下审批支持文件的获取;110-220kV电网工程及独立二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报省公司审核;负责审核35千伏及以下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和35千伏及以下供电接入系统设计,并上报省公司审批;参与35 kV及以下用户供电方案的审查;负责组织开展二次(含通信)和智能电网规划的初审;归口管理企业环境保护和水保工作;负责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和资本项目投资计划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属地电力设施搬迁改造方案的评审;负责线损的集中管理;负责组织经济活动分析;负责综合统计、生产统计、投资统计、节能减排、同业归口管理;负责小型基础设施的前期和计划管理;负责物资需求计划的归口管理;负责非电网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研究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负责劳动计划、劳动关系、劳动用工和员工调配管理;负责薪酬分配、绩效考核和奖惩管理;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监督和考核;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向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负责员工培训、职业生涯、人才测评、职业技能鉴定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和企业补充保险管理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政策,协调落实离退休人员相关福利待遇;负责体制改革;负责集体企业的规范管理,履行电力局主办的集体企业监督管理职能。
(4)财务资产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上报、分解、执行和评价;负责组织编制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负责组织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电价管理、税务管理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财务全过程管理,监督工程费用和工程材料结算,编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负责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值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和盘点;组织对标管理中的财务审计、财务评估和资产管理;参与工程、物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和经济合同的审核。
(5)运维部:负责制定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电力局生产技术的统一管理,组织所辖设备的运输和检验,负责维修业务外包和项目合同管理;组织状态维修,编制综合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现场标准化作业体系并监督实施,应用生产信息技术支持系统;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科学技术、信息和通信的集中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生产抢修;负责无功和电压的管理;负责电力设施的防洪、防震、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负责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投产前的生产准备工作;负责10千伏及以下城市配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智能电网的归口管理,组织智能电网项目建设;负责电网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6)营销部(农电工作部):负责制定营销服务和农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制定营销策略;负责制定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市场开发和需求侧管理;负责35千伏(4000千伏及以上)工业扩建供电方案的审批和并网发电厂(站、企业)的管理;负责城区、乡镇和农村的电力业务管理、供用电合同、用电计量、电费回收、用电检查和优质服务;负责批发用户管理;负责电力购销和电价政策的执行和管理;负责营销检查;负责农村电力体制改革;负责组织协调农村电网建设、新农村电气化、生产技术、供电管理和农村电力综合统计;负责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运行、维护、检修和改造管理;负责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县供电局创建一流、同行对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电力扶贫工作;负责控股、托管县公司的综合管理;牵头组织协调公司对控股县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股东权利的归口管理、控股代管县公司的运营监管、自有资金的项目管理;负责小水电站的安全管理;负责节电工作的归口管理。
(7)安全监督质量部:负责制定安全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对生产、基础设施、农村供电、电力供应、信息及县级控股(代管)供电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安全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奖惩;负责电网规划、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负责监督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危险点,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资产生命周期和可靠性的集中管理;集中应急管理;负责工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负责安全统计、分析、提交和总结;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和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关键部位及其他生产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负责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反窃电和公安刑侦工作。
(8)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和要求;执行项目的施工计划,对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成本和技术全面负责;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工程结算等关键建设环节的归口管理;负责项目资金计划管理、结算管理、信息和档案管理、交易管理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实施的区域电网建设项目的属地协调;负责施工队伍的专业化管理;负责小型基建项目的施工过程管理;负责基础设施二级专项建设的管理。项目管理中心负责35-220千伏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含郊区35千伏以下)建设过程管理。
(九)监察审计部门(纪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监督审计的规章制度和措施;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组织查处下属单位党组织、干部和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和案件;负责考核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负责整改和行风建设管理;负责效能监察和专项监察;负责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负责审计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负责组织项目审计;负责对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任期和离任审计;负责对经济活动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协调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审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审计;负责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项目审计。
(10)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 * *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负责品牌建设和新闻宣传管理;负责公司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负责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履行,协调劳动关系;负责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团队建设管理;负责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工人)的评选、培养和管理;负责监督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工会组织建设,依法管理工会经费;负责女职工的教育和特殊保护;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宣传文化活动;负责退休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 * *产生的党员服务团队的指导和归口管理。
(11)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区域电网调控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区域电网调度运行、变电站设备运行集中监控、系统运行、调度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专业管理;调度辖区内110千伏电网和部分220千伏电网、35千伏及以下城市(郊区)电网、直调管辖电厂;负责直调电厂的调度管理;负责区域内110-220千伏变电站设备运行的集中监控,城区(郊区)输变电设备状态的集中监测和分析;负责自动化主站的运行和维护。
(十二)四川电网备用调度中心:四川电网备用调度中心(SBDC)设在四川省电力公司南充电业局,负责SBDC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如值班、自动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