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是世界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经济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科技的竞争,表现为科技成果(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数量、质量和速度的竞争。说到底就是科技成果商业化、产业化及其市场份额的竞争。
2.科技成果转化是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关键。发展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科技成果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体现,只有广泛应用于生产实践,才能有效提高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
3.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最佳形式。新技术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新产业的形成。要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特别是形成规模效益,需要科技工作者和经济工作者共同努力,制定有效措施,为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加快成果转化步伐,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做出贡献。
二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有六种形式:通过技术转移将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社会,与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利用一批重点科研基地,加强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转化,使高校本身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参与各种技术交易活动。宣传推广高校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资本”的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与收益同在。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我国每年获得数万项最新科技成果,其中高校科技成果每年超过3万项,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显示了我国的科技潜力和实力。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到20%,专利实施率不到15%,而发达国家高达70%、80%。与此同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据相关报道,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后,只有30%的转化成果能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而真正形成产业的不到5%。根据200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调查数据,高校申请专利以垄断市场的动机比例不到1/3。在高校,专利申请量明显在逐年增加,但成果转化情况堪忧,势必影响技术进步。面对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严峻挑战和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国情,迫切需要加快国民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战略转变。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某一实践主体在开发、实验、生产、营销等实践活动中,为改进或传播技术,促进和发展生产,丰富和改善生活而实现的现有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其主要特点是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科技与社会的融合发展,重视现有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工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推广。
第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条件
综上所述,发展中国家实现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制约因素是制度条件,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只是抽象了制度因素。对经济现象的简单观察表明,一个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总是表现为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新技术的扩散依赖于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制度投资和制度创新。当实行无效率的产权制度时,个人的获利能力将是既缺乏又不完善的,其结果是技术进步将变得缓慢,自然资源存量的收益将减少。
制度创新之所以是一个国家实施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因为制度创新能够塑造一种新的激励或动力机制,激发行动者参与交易活动和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一个社会的经济缺乏活力或停滞不前,一般都与既定的制度因素扼杀了行为者的创新动力或行为者的创新活动得不到最低限度的回报有关。
五、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市场化生产力跨越式转化模式的制度基础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含义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其实质是从资源配置的等级规则向产权规则的协调转变,从而为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创造制度条件。
首先,构建有利于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微观基础。微观基础重构的核心是通过企业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关系,为经济快速增长提供新的刺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企业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国有企业改革,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是实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国有资本的进退,不仅仅是由企业规模决定的,主要是由企业所处的行业性质来区分的。国家要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行有效控制;对于竞争性的中小国企,国有资本要逐步退出;对于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要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股份制改革。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明晰产权关系,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第二,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通过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合理配置,在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形成自我约束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关键问题之一是如何完善对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目前可以选择的是尽快推出以年薪制、奖金和股票期权计划为主要内容的最优薪酬方案,完善对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并尝试吸收“新分享经济思想”的员工持股制度,使员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第三,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为了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逐步增加研发费用,掌握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要对技术创新实施有效的激励,如对科技人员实施新产品利润提成、技术折股或股票期权计划等。
其次,为生产力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优化市场环境的核心是完善市场机制。所谓市场机制,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形态下,市场供求、价格、竞争等因素互为因果而形成的连接体系和运行方式。市场机制的完善除了具有产权清晰、预算硬约束的特点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自由竞争、充分竞争和非歧视竞争是平等竞争的基本含义,垄断通过限制平等竞争损害市场效率。因此,需要通过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设置进入壁垒的行政垄断,通过规章制度改革尽可能地避免自然垄断对市场效率的损害,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建设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同时在充分竞争和价格放开的条件下,形成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市场价格体系,不仅包括一般商品价格,还包括工资率、利率等要素价格。三是优化市场约束体系。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道德诚信经济,而不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的经济。市场经济鼓励人们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惩罚损人利己的行为,通过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努力形成最终导致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机制。
再者,构建有利于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政府体制。政府需要通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一是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避免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凡是市场能做的都由市场来做,政府只在市场做不好或做不到的领域发挥作用。二是明确经济政策目标,优化经济政策工具,提高经济政策效率。政府在调控经济时更多地使用经济手段。三是通过机构改革,建立精简、高效、廉洁的政府服务体系。第四是使政府的政策和决策过程尽可能透明,从而引入公众对政府行为的必要监督。第五,政府要做守法的模范,依法治国,努力营造公平的法制环境。第六,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让包括国外厂商在内的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都能在中国市场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