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卫生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主席团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和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政府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安全、计划生育、接待和行政事务管理;负责NPC提案和CPPCC提案的办理;负责全市卫生事业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调查、综合协调和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销和资产管理;负责卫生政策、信息交流和编辑信息刊物;负责城市卫生综合目标管理等工作。

(2)政治工作办公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管理、任免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教育;组织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务工作者;负责下属单位政工职称的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系统和机关党委工作的宣传和交流报道;负责党的统战工作;落实离休干部“两待遇”;负责* * *所属单位团委建设,协助基层选拔年轻干部,配备* * *团委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风党纪教育,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查办党内违法违纪案件。

(3)人事部门

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评审、申报工作;负责下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机关系统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组织实施局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承担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

(4)规划资金办公室

拟定全市卫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市级卫生财务预决算,监督管理卫生经费的使用;管理局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监察局下属单位财务计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卫生装备国家标准;负责编制全市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三农卫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协调利用国外卫生贷款;负责全市卫生统计和卫生信息工作,并指导市卫生行业协会的工作。

(5)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拟订全市卫生立法规划、卫生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卫生行政诉讼的复议、应诉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辐射、学校卫生等工作;监督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保健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质量管理标准的实施,并负责认证。

(6)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

贯彻落实本市有关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社区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科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城市基层卫生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依据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监督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组织制定、监督实施提高全市出生人口指标的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市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和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机构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服务标准和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综合协调全市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7)医政办公室

指导全市医疗机构改革,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制定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和机构标准、专业标准、职业资格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制定各种医疗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Xi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处理;制定Xi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并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完善Xi市急救网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高级科技人员的医疗保健服务。

(八)疾病控制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制定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和派遣技术力量实施突发疫情和疾病的应急处理;预防和控制疫情和疾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卫生政策法规的宣传;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科技教育司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医学科技和医学教育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全市卫生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制定全市重大医学疾病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政策措施;组织医疗卫生技术标准的研究;组织医疗卫生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医学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全市医学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申报和奖励工作;负责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重大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医学科技信息交流、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做好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卫生系统科技交流活动。

(10)中医科

贯彻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市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科研、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全市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实施中医药行业医务人员资格制度;研究和指导全市中西医结合工作,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以及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中医药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负责中医药学术经验的传承、整理和研究;指导中华中医药学会的工作;安排中医药卫生经费和基建经费,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接触

(十一)农村卫生管理办公室(Xi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村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农村卫生事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广和综合管理,制定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各区县落实国家和省农村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依法监督和指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收集和分析农村卫生相关信息。

(十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

党的机关按照党章的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市纪委监委发〔2002〕7号文件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