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编制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购买报告..乙方通过邮件(电子报告)和EMS(包括发票、光盘报告和打印报告)向甲方提供报告产品;
第二条项目期限: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协议条款完全履行之日止。
第三条费用:报告单价为人民币/份,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甲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购买报告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完成合作事宜;2.甲方有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购买报告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时以快递方式提交报告;2.乙方有权按时获得销售报告收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报告,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购买报告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购买报告费用5%的违约金;
2.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购买报告的费用后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第一条交付报告。因甲方延迟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违约责任,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扩大;
4.本协议涉及的双方对对方在合作过程中或通过任何其他渠道未向公众披露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知识产权:本报告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仅供甲方内部使用。报告数据解释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用于公开发布、转载、使用或其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