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民事法律关系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有六种: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详情如下:
1,姓名权、生命权、健康权、婚姻自主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的关系;
2.身份权,如配偶权、亲权;
3.所有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物权关系;
4.债权关系最明显的是合同;
5、继承关系,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6.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关于某种事物或其他客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民法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成立的;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法律事实为基础的社会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是补偿性和财产性。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五条营利性法人的权力机构或者执行机构所作决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性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营利性法人与善意相对人之间基于该决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