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1)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并存。从上面对有限合伙的定义可以看出,有限合伙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有一个有限合伙人,两者缺一不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只有有限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双重责任形式并存。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对于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是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的结合,合伙人之间合作的优势体现在人的合作和资本的合作上。有限合伙以普通合伙人的个人信用和普通合伙人之间的个人信任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以有限合伙人形成的合伙资本作为在社会上建立信任的基础。这种双重责任使得有限合伙不同于普通合伙和公司。
(3)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处理合伙企业事务。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对价,有限合伙人无权管理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权应由普通合伙人行使,只有普通合伙人才有权代表全体合伙人约束合伙组织。有限合伙人只有对合伙事务的检查权和监督权。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合伙企业事务时,应当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有限合伙是一个非公司组织。这是因为:1,合伙组织可以有字号,注册后可以以字号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和诉讼活动;2.合伙企业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合伙人的死亡或者退伙不一定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3.合伙财产是合伙组织的* * *财产,并没有与其成员的财产完全分离。合伙人不能直接支配自己的出资,而是由合伙组织统一支配;4、对外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合伙企业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是一种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的非法人团体。另外,从合伙企业的发展趋势来看,合伙企业的群体性越来越强,特别是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越来越明显。这主要是因为有限合伙和合伙的分离。有限合伙由于有限合伙人的参与而被注入资本因素后,合伙不再是与人和资本密切相关的存在。与普通合伙相比,有限合伙更具有群体特征。但有限合伙并不具备法人的全部特征,所以有限合伙是一个非法人团体。
问题2: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在法律上均承担无限责任。人数不限。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包括:a .合伙企业名称及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b .合伙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四)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e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方法;f .执行合伙事务;g .加入和退出;h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违约责任。
(三)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甚至可以是劳务。出资的评估和定价可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无需验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从事合伙经营的营业场所和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它对所有合伙人都有约束力,是建立合伙关系的法律基础。
(二)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合伙人必须以合伙的形式参与经营活动,从事有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
(3)合伙人* * *自负盈亏,* * *承担风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可以按照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利润,也可以按照合伙人约定的其他方式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需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即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3: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是什么?伙伴关系有七个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合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的联合,所以叫合伙。
2.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订立是合伙人成立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前提,也体现了合伙企业的基本属性。
3.合作伙伴* * *做出同样的贡献。
合伙人* * *共同出资是合伙人联合起来共同经营的必要条件,能否出资也是能否成为合伙人的衡量标准。
4.合作伙伴* * *一起运营。
合伙企业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人互相信任,共同出资,直接参与运营。他们在行动中的地位是一样的。合伙人既是投资者,也是经营者。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是合伙企业体现的合伙的一个基本特征。合伙企业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为基础设立,合伙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并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密切相关;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经营,风险* * *,要求每个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保护合伙企业的声誉,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
6.合作伙伴* * *享受优惠
这就是合伙企业的* * *目的,其中* * *出资,* * *经营,* * *承担风险,由此产生的经营成果由合伙人* * *共享。合伙企业利润的归属和利润的分配按照* * *享受利益的原则确定。
上述合伙企业的七个基本特征是合伙企业基本内涵的体现。从这七个方面,可以区分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形式,以及这些形式所联系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使合伙企业的当事人明确自己的地位,使他人认可合伙企业。
问题4:试着描述一下伙伴关系1的特点。伙伴关系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全体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 *享有收益,* * *承担风险,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二、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合伙的非法人性质使其不同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合伙企业的营利性使其区别于其他具有合伙形式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组织。合伙的组织性质使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伙,从而成为市场经济活动和各种法律关系的主体。
2.所有合伙人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是全体合伙人根据自己的意志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组织的设立、活动、变更和解散必须符合一定的行为规则,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行为规则。合伙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没有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就无法成立,经营也无从谈起。
3.合伙人* * *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 *享受利益,* * *承担风险。
合伙企业的资本由所有合伙人组成。* * *共同出资的特点决定了所有合伙人原则上享有平等的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所有合伙人互为代理人。?* * *共同出资的特点也决定了合伙经营的收益和风险应由合伙人共同分享和承担。合伙企业作为一个人和一个企业,完全是建立在合伙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所以每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无不同,不存在特殊的合伙人。
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各合伙人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规定可以使合伙人谨慎、勤勉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使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实现。这一特点是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主要区别。
第三,伙伴关系的优势
(l)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比个人独资企业更广,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合伙人的力量,从而增强企业的经营实力,使企业规模相对扩大。
(2)由于合伙人* * *共同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是分散的。
(3)法律没有对合伙企业作为统一纳税人征收所得税,所以合伙人只需要将合伙企业的利润和其他个人收入一起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4)由于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这与股东管理公司的权利不同。
4.合作关系的缺点是什么?(l)与公司相比,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就使得合伙企业不可能过大。
(2)合伙企业> & gt
问题5:伙伴关系的基本特征1。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依据。如果公司是根据公司章程成立的,那么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立的。但是,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在性质上有很大不同。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它具有公共的外部效力,其作用主要是约束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本身,而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只具有内部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如果合伙人以外的任何人想加入公司,所有合伙人必须同意并签署合伙协议。因此,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依据,是合伙企业的契约性质。当然,合伙协议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是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是书面形式。合伙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事实上存在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展事实上的合伙业务的,仍视为合伙。2.合伙企业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1。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是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与公司不同,合伙出资的形式丰富多样,比公司更灵活。一般公司股东只能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出资,而合伙人除了以上四种方式出资外,还可以以劳务、技术、管理经验、商誉甚至不作为等方式出资,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2.合作是合伙企业区别于公司的另一个特征。公司的股东可以不全部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甚至不从事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但合伙人必须* * *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以合伙为职业和生计。如果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经营的目的和行为,即使有一定的利益联系,也不是合伙关系。如果约定一方为另一方设定担保或者约定一方基于约定独立处理经营事务,另一方不参与经营,则不是合伙关系,而是其他法律关系。所以可以说合伙人同甘共苦,荣辱与* * *,合伙的一些具体制度,比如竞业禁止,都是基于此。当然,有限合伙的情况不同,有限合伙人可以不参与合伙企业的业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3.合伙的行为一般是有经济利益的商业行为。无论是民事合伙还是商事合伙,合伙人的目的都是为了营利,尤其是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属于商事合伙的性质,是营利性组织。第三,* * *自负盈亏,* * *承担风险,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的主要区别之一。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和所持股份分享公司利润。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可以按照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利润,也可以按照合伙人约定的其他方式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需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无论其出资比例如何),即承担连带责任。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商业组织形式。在欧洲中世纪,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合伙越来越普遍,合伙的形式也有了新的突破,合伙的团体性增强。到了近代,虽然出现了公司这种营利性法人组织,但合伙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作为一种独立的共同经营形式,它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以合伙契约的形式被确立为一项基本的民事制度。与此同时,在英美法系国家,合伙的性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比如美国的《统一合伙法》,一方面将合伙企业视为一种个体的联合体,另一方面又使其具备了法人的各种基本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伙因其经营形式灵活、适应性强而受到各国法律的重视,成为现代共同经营不可或缺的形式之一。4.合伙是独立的联合组织,具有团体的属性,主要表现为合伙企业的人格、财产、利益和民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 & gt
问题6: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企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合伙企业只能被全体合伙人视为民事主体。最突出的区别之一是在公司的破产清算中:
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
伙伴关系因地而异。根据中国的法律,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比如公司总资产654.38+00万,负债654.38+03万,某人名下公司资产654.38+00万,占比654.38+00%。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万一公司破产,那个人将损失654.38+0万的公司资产;如果是合伙企业,那个人就亏了654.38+0.3万,超出部分由其他个人资产支付,直到那个人破产。
问题7: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无论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都必须有一个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问题8:普通合伙企业有什么特点?普通合伙的特征是什么?所有合伙人都是普通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法律限制。所有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期的连带责任。
问题9:普通合伙是什么概念?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中的有限责任是基于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的有限责任除外?,?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其合伙人也可能承担有限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补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法律。特殊普通合伙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是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正常情况下?,?还是按照普通合伙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生意?但是,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几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责任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法律。设立这种新商业模式的原因是什么?,?会计师事务所P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虽然采用的是合伙的模式?,?但是合伙人经常分开做生意?,?彼此相对独立?,?采用特殊普通合伙模式后?,?能保护不负责任的合伙人的利益?,?保证运行的稳定性?如果有帮助请采纳法律!并填写“能解决”和“原”。非常感谢!!很荣幸为您解决问题!采纳和评价也是一种美德!嗯。多有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