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网络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是因数字网络发展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版权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还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作品和电子版权。因此,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概念的外延扩大了很多。电子邮件、在电子公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在线新闻数据库、数据传输站上的计算机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的利益。,我们经常在网上接触的,可能是作为作品受版权保护的。
与传统的文本资源相比,网络资源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二是信息量大,种类多,每天的IE浏览量是天文数字。三是信息更新周期短,网络信息省去了打印、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四是资源庞大、开放,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五是组织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机构。
英文域名、中文域名、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是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合法互联网财产资源,是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推出的新型知识产权。它们要适应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现有的知识产权登记内容要与网络资源的登记对接,对每个申请登记的网络资源进行查询和比对。一旦发现重复和冲突,将由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知识产权登记服务机构)授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称,英文域名、中文域名、通用网站和无线网站具有品牌和商标识别功能,受国家法律保护,在世界上具有唯一性,已被知识产权局正式纳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
网络信息资源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网络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产权完全不同,如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而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公开的、公共的信息;知识产权是地域性的,而网络知识产权是无国界的。
特点:
1,数字化、网络化,这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基本特征;
2.信息量大,种类多,每天的ie浏览量都是天文数字;
3、新信息周期短,网络信息省去了打印、运输等环节,数据可以及时上传;
4.资源巨大,开放性强,信息资源不受地域限制。任何联网的计算机都可以上传和下载信息;
5.机构分散,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