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专利申请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减免部分专利费用:

1,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3500元(每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是同一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遵守前款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少下列专利费用: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费、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6年的年费和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