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几年一次。
产品质检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为六年,但由于各电商平台的管控,有效期一般只有一年,产品质检报告上通常不会显示相关有效期。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商家产品的一种质量检验认证许可。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主要包括委托检验和监督抽查两种类型。
产品验证的主要内容:
1.检查提供的质量证书。核对名称、规格、编号(批号)、数量、交货(或操作完成)单位、日期、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质量证明,确认检验程序、印章和标志,必要时检查主要技术指标或质量特征值。主要适用于采购物资的验证。
2.确认检验所依据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检验所依据的技术文件一般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采购(供应)合同(或协议)。什么样的技术文件需要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于采购的物资,必要时应在合同(或协议)中附上验证方法协议,确定验证方法、要求、范围、验收准则、检验文件清单等。
3.检查检验证书(报告、记录等)的有效性。),检验证书上数据的完整性,产品数量、编号与实物的一致性,确认签字手续是否齐全。这主要适用于流程(操作)完成后的放行。
4.如需产品复检,由相关检验人员提出申请,送相关检验部门(或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查程序:
1,计划和决心
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由质量监督管理局编制,经主管局长审核,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确定。
2.任务分配
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根据确定的计划每季度组织实施,并于上季度末下达下季度监督检查任务通知。
3.取样工作
承担检验的质检机构应向被检单位出示本局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通知书和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的有效证件(检验员证)。以上两证不全的,被检单位有权拒绝抽样。
抽样应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不得提前泄露给被检查单位。样品应密封并加盖检验机构公章。
对按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要审查标准是否依法备案,必要时,被检单位可提供标准(复印件)作为企业产品的检验依据。
对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安全认证管理的产品,要审查企业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并核实是否在有效期内)或是否通过安全认证,并在抽样清单备注栏填写检查记录。
4、检验工作
质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质检机构质量手册规定的制度承担监督检验任务,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对其出具的检验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检查期间,检查机构和人员不得泄露检查情况。未经批准,质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检验结果,并为被检验单位保守技术秘密,确保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5.检验结论的通知和批准
检验结束后,检验机构应将产品检验报告交付被检单位。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应同时告知企业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期限,并可以《不合格结论认可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检验单位认可,然后交付检验报告。
企业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检验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异议内容并及时回复。原检验结论确有误判或者错判的,应当予以纠正。
企业对检验结论请求仲裁的,由质量监督管理所受理。质量仲裁检验费用由申请人和责任方预付。
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申请仲裁检查的,视为接受检查结论。
6、样品加工
检验结束后样品保存期限届满后,除检验损耗部分和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外,其余样品应当通知被检验单位在30日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无主处理。
综上所述,产品质检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为六年,但由于各电商平台的管控,有效期一般只有一年,产品质检报告上通常不会显示相关有效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称、地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