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1.成立时间:企业必须注册成立365日历天以上。
2.知识产权要求: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应为申请企业。
3.产品(服务)范围: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应属于高科技领域,如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与医学新技术、新材料与应用技术等。
4.科研人员比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R&D投资: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占企业当年销售总额的6%以上。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之和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管理,重视技术创新的企业专职人员。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属于一项税收政策,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R&D的投资可以确认为R&D费用,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
3.企业以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咨询合同,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4.206543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允许当年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结转合格年度前五年未弥补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五年延长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