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每个系法学、程序法、实体法各多少分?
先说程序法。程序法最容易拿分,三大程序法加起来大概160分。其次,法理学、经济法、宪法、三国法比较简单,多记多做真题。
2007年物权法考的太少,2008年绝对不会低于30分,这是重点。
2007年,全试卷分值为600分,但具体科目分值有一些变化:
第一卷整体保持稳定,变化不大。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不变,分别为23分、21分、10分。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相比去年少了一道选择题,分数降至13。经济法和去年一样,还是40分。三国法中的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保持不变,分别为12分和15分,国际经济法部分增加1分,达到16分。
卷二三科分数多年不变,今年略有调整。刑法缺少一个不定的选择题,而刑事诉讼有一个不定的选择题。这样三科成绩分别是:刑法58分,刑事诉讼52分,行政法40分。
卷三的科目分值多年不变,但今年有较大调整。民法意外增加12分,分别从商法和民事诉讼中拿6分。这样,卷三的分数分布为:民法74分,商法28分,民事诉讼48分。
第四册的论述题往往涉及多个学科,很难统计分数,所以统计各个学科的分数可能会有争议。总的来说,民法97分,刑法78分,民事诉讼77分,刑事诉讼72分还是重要科目。行政法50分左右,和以前一样。商法43分左右,比去年少了11分。全业务成绩83分,仍属于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