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标的物有什么规定?

很多人不知道什么叫标的物提存,也就是说标的物交给保管人保管。那么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存?这些都是大家心中的疑问。茂名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存放标的物有什么规定?

(1)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其继承人、监护人,但债权人下落不明的除外;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提存。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担保之前,存款部门应当拒绝债务人要求提取存款;

(4)债权人收取定金的权利,自定金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定金在扣除定金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相关知识:什么情况下可以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权人可以接受履行,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拒绝接受的正当理由可以是:

1.债权人受到不可抗力的影响。

2.债权人遇到无法克服的意外情况,无法接收。比如传染病住院,就不能管了。

3.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甚至与合同不符。比如造纸原料采购了,垃圾却运来了。

4、债务人迟延交付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合同被取消、确认无效等等。债权人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债务人不能提存标的物。

下列情况不能视为债权人拒绝接受:

1.债务履行期间,债务人未提出履行请求;

2.债务履行期限未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接受履行。

债权人的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债权人离开住所,不知去向。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不能支付的,债务人为消除债权债务关系,可以提存标的物。

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提存的,应当依法提存。如《担保法》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押财产可能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及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能提供的,质权人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约定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

以上是相关内容的介绍。我们需要清楚地了解要存放的标的物的条款。其次,什么情况下可以存,这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利益。看完之后,你需要对题材的沉淀有深入的了解。如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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