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有权向什么部门举报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与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产品、服务、运行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六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支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靠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