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东印度公司。大英帝国的国有企业。
东印度公司只是最具代表性的公司之一,就像当时成立的许多其他公司一样,具有皇家背景和特殊的特许贸易垄断权。起初,他们代表着大英帝国向外部世界伸出的触角,试图感知和理解英国人已经意识到的无比广阔的世界。
股份公司这种现代组织形式是不是英国人发明的,我不记得了,但至少可以肯定,英国人非常擅长。而且,其实在大英帝国成立自己的“国有企业”之前,比他更早开始海洋扩张的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早已成为类似的组织,开始了自己的冒险。例如,荷兰有一个同名的“东印度公司”。在这项有利可图的事业中,英国人并不是先锋。
你为什么采取公司的形式?其实不难看出,这很大程度上显然是政府行为。
要理解这个问题,必须回到欧洲社会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权力结构。其实之前已经讨论很多了。欧洲社会的封建性质特别强,王权相应相对较弱。皇权基本不提。皇权是由教皇代表的神权和各国国王代表的王权来划分的。其实我们看中世纪历史上欧洲各国王公贵族的实际表现,他们其实只是一个庞大的封建贵族。总之,这样的社会显然是一个高度分裂、不协调、自我导向的社会。还有一点,今天西方民族国家的政治生态,其实和这种情况并没有很大的本质区别。
让我们回到东印度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进行一次有利可图的冒险呢?政府资助?很抱歉,女王政府没有那么大的实力。当时在包括英国在内的很多欧洲国家,王室所代表的公共权利非常有限。它没有那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在全社会范围内分配资源的能力。这条路无法通行。
那我们自由竞争吧。不行,这个事情规模巨大,风险特别大。私人是没有能力也不可能从事给别人做嫁衣这种事情的。自由竞争只有在相对规范和成熟的市场环境中才能实现,成为更有效的社会资源配置手段。这是现代经济学的* * *知识,其实是常识。纯粹逐利的自由资本不可能成为国计民生的依靠和先锋力量。
好吧,我们该怎么办?俗话说,社会主义可以干大事。一个混合所有制、垄断权力的具有大英帝国特色的“国有企业”,如东印度公司,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诞生了。这几乎不需要太多思考,因为这是当时情况下唯一可行的方法。对了,今天西方人常说中国的国企模式不符合所谓的自由竞争市场规则。难道他们不记得几百年前他们的祖先是干什么的吗?
现代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那就是保护知识产权。这个国有企业,被女王政府授予了垄断权,其实就是这种对专有权的保护。不然人家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开拓市场?要镇压被征服民族的反抗,就要应对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基本上来自军队的直接进攻,还要不时应对海盗。太难了。
所以,东印度公司,一开始就具有商业公司和政府机构的双重特征。随着她控制的地盘不断扩大,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远东、东南亚,包括整个印度次大陆都在他的控制之下。他行使英国政府的殖民地管理职责。在他存在期间,英国帝国议会颁布了相当多的法案来处理东印度公司的具体事务。历史上大概没有一个以公司为招牌的组织如此受到一个国家立法机关的青睐。
当然,总有一天,东印度公司会把它掌握的巨大权力交还给英国政府。毕竟他的代理或多或少是权宜之计的产物,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有些不合理。结果1857年印度爆发民族起义后,东印度公司将其管理的事务移交给英国政府,印度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
1860将其在印度的全部财产归还给政府。该公司只帮助政府从事茶叶贸易。《东印度公司股利赎回法案》生效后,公司于6月1874+10月1日解散。当时英国《泰晤士报》评论说:
“在人类历史上,它完成了任何一家公司都没有肩负过的任务,在未来的历史上也可能不会肩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