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盗版书会涉及哪些处罚?

童话大王郑说,“劣质童书影响孩子的阅读兴趣,使孩子误以为书不好看,不如电子游戏或漫画有趣,因而放弃阅读,贻误终身。”

因为盗版书的价格比较低,为了盈利,盗版书的卖家在印刷排版上降低标准,字体和图片印刷不清晰,颜色浑浊刺眼,会逐渐让阅读爱好者对阅读失去兴趣,从而影响大家对阅读的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售盗版图书行为主要由刑法中的两个罪名予以打击,即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经营罪。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非法经营罪是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这两项罪名都可以涵盖制售盗版书的行为。

如果制售盗版图书的行为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第一次法定刑不满三年,最高法定刑为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第一次法定刑不满五年,第二次法定刑只规定了五年的下限,没有规定上限。

所以相比之下,非法经营罪与侵犯著作权罪相比,是重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复制品总数在一千张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且复制品总数在五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4)未达到3万元的,不构成本罪。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

对于消费者来说,由于盗版书往往不校对,存在内容错误、文字图像不清晰、容易视觉疲劳,影响阅读认知;更有甚者,它可能含有过量的铅等重金属元素,通过手与嘴的接触会严重影响个人健康,而且往往是不可逆的。

?盗版书严重损害了作者的版权,打击了作者的创作热情,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娱乐业的发展。而且,盗版书还会扰乱图书市场秩序,影响国家税收。

盗版书以其低廉的价格扰乱市场,以超低的价格引诱读者购买,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有害的行为,会导致人们质疑正版书的价格,从而导致正版书滞销或被迫销售。从而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打击盗版书,人人有责。从源头上消灭盗版。买书的时候,选择正规的店铺。线下可以去新华书店或者一些大型正规民营书店。网上选择电商平台的自营店。总之,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价格低而选择地摊小贩卖的书。支持原创是鼓励创意市场的良性发展,也是对作者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