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与工商局的区别

法律分析:工商局的总职能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具体权限一言以蔽之就是“六控一打一停”。“六管”是指个体管理、企业管理、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广告管理和商标管理。“一打”就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停”的意思是停止不正当竞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和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依法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二)依法承担监管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包括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带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三)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调查食品安全案件。

法律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办公室条例》第十条在县(市、区、旗)市场监管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市、区、旗)市场监管部门的名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