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阳光对话有什么好的建议?
(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苏司通[2065 438+09]21号)文件精神。辩护律师书面申请法院、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法院、检察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法院、检察院要充分保障辩护律师阅卷权和案件知情权,主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原则上保证辩护律师阅卷时间不少于1周;案情复杂,律师申请延长阅卷时间或者延期开庭的,应当准许。注重保护律师阅读电子证据的权利,尽可能为律师复制电子证据提供便利。涉案文件应尽可能电子存档,便于律师阅读和复印;允许律师复制视频资料、庭审笔录等涉案材料;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特殊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的电子推送和反馈;设立法院、办公室等业务部门的公共邮箱,接受涉案律师发送的电子文件;以及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其他职业权利。
(三)* * *做好纠纷解决工作,合力推进案件高质量办理。充分发挥法律界* * *的合力,* * *将参与化解涉法信访、信访职责、公开审理、认罪认罚、非诉调解、刑事和解、案件执行、支持起诉等工作。,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律师应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向当事人解释法律,以达到“结案”的目的。对于难以解决的纠纷,律师应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申诉、申请再审或上诉等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杜绝诱导当事人以非法或极端方式表达诉求,追求法外不当利益,人为激化矛盾,损害司法形象。
(4) * * *促进业务推广。坚持政治引导,利用律协、法院、检察院等培训平台,建立“一班培训”机制,尽可能覆盖更多人,培养职业立场、职业素养、职业态度和职业责任。建立律师、法官、检察官定期联合协商机制,通过相互监督评估、案例研讨、专题沙龙、走访调研等方式,建立合法、公开、透明、畅通的交流平台,增进相互了解、认同和尊重,提升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建立律师事务所实习生跟踪学习机制。从2021起,凡申请实习考核的,应具有至少1个月的法院或检察院实习经历(实习生可自主选择在法院或检察院学习,律协海陵分会负责联系),以加强实习生在执业前对法官、检察官这一职业的认知、理解和认同。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官、检察官、律师虽然身份和职责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制工作队伍的组成部分,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都肩负着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建立“阳关对话”机制,确立法律职业之间的“亲清”关系,是促进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沟通的法律路径,是加强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法治陵园建设的应有之义。全区律师、法官、检察官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头并进,为建设“幸福区、品质之城”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完善机制,形成常态化。建立定期联合协商机制,每季度定期举行一次联合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律协海陵分会分别确定活动主题,明确活动目的、要求和内容。不断总结研究工作的开展情况,使律师执业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合法交流、良性互动、合作交流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内容更加广泛,促进工作的有效性和常态化。
(3)加强合作和相互监督。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律协海陵分会要明确由一名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负责相互之间的日常联络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官、检察官发现律师涉嫌违法违规或者违背诚信执业的,可以向区司法局、律师协会海陵分会提出司法建议。律师发现法官、检察官涉嫌违法违纪的,可以向区法院、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