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退还诉讼费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只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当事人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先预交诉讼费,然后可以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承担。一、《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费用返还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的诉讼请求数额缴纳。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应当按照减少的诉讼请求数额予以退还。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二、民事财产案件的诉讼费如何计算?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期交纳:1,未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万元部分,按2.5%缴纳;3、654.38+万元以上至20万元,按2%计;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缴纳;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0.9%缴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8%缴纳;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9、超过1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0.6%缴纳;10,超过2000万元的,按0.5%缴纳。三、民事非财产案件的诉讼费如何计算?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赔付:1。每起离婚案件应支付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4.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5.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6.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原告在收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书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客观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判决的理由。判决书的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4)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