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科技创新工作考核的内容和材料怎么写?
为落实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根据科技部《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办法》和省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范围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
(2)县直属相关部门: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科协、县畜牧服务中心、县果业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县属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一)乡镇考核的内容
1.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科技进步中的重大问题,听取科技进步专题汇报,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科技进步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乡镇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落实科技管理人员。做好乡镇科技副乡长的选聘工作;设置乡镇科委主任一职,从事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
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三农”和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每年技术市场和民营科研机构都有新的发展;实施“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充分发挥其作用。
4.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乡镇财政应根据情况每年拨出一定的科技发展经费,并逐年增加;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企业成为科技投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民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生产水平和质量;协调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的支持力度。
5.加强专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申报。每个乡镇每年至少申报1项专利和1项县级科技成果,并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
6.稳定和壮大基层科技队伍。制定培养、引进和使用科技人员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实施科技特派员工程,为科技特派员基层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7.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制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传统产业的高新化,及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高技术产业统计工作,确保高技术产业产值每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8.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各乡镇要建立1高标准示范园区,按照“园区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模式,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生物反应器、生物病虫害防治等新品种和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9、搞好中药材和食用菌生产,搞好技术推广、服务和培训,使中药材和食用菌生产成为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10.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
(二)对县级直属部门的考核内容
1,县发改局:将科技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积极向上级申报科技项目,确保每年有新的增长。
2.县经贸局:把“科技兴企”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健全技术创新机构,完善技术创新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争规模以上企业技术研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以上。
3.县财政局:落实科技投入政策,每年科技支出增幅高于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科技三项费用占本级决算的比例不低于1.3%,并逐年保持一定增长;按照《蒙阴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科学技术奖励经费。
4.县农业局:把“科技兴农”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制定全县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和信息网络;农业科技队伍稳定,能充分发挥作用;搞好农业技术培训,积极开展“科技进村入户”活动;全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5.县统计局: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科技统计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逐年保持一定增长。
6.县科协:完善全县科普网络,充分发挥科普“村村通”工程的作用;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作用;每年下乡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全县科普活动周(或月)1个,科普展览1个。
7.县畜牧服务中心:积极引进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大力推广畜禽标准化饲养等先进技术;完善科技培训网络,搞好科技培训和下乡科技活动,每年举办50期以上技术培训班;做好科技成果和项目的申报工作。
8.县果业局: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果树新品种,大力推广果树标准化生产等先进适用技术;完善科技培训网络,搞好科技培训和下乡科技活动,每年举办50期以上技术培训班;做好科技成果和项目的申报工作。
9.县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制定并实施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提高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和协调民营企业申报专利、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
(三)规模以上企业和县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考核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科技工作,建立了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并能有效开展工作。
2、制定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发展计划。
3、建立了科研机构或技术中心,并能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每个企业必须与至少1所全国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高新技术、专利技术或产品的展览会和交易会。
5.加大科研和技术开发投入。规模以上企业将年销售收入的1%以上用于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企业将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用于技术研发,且逐年增加。
6、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申报专利。高新技术企业应设立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报;每个企业每年要申报1多项专利。
7.积极提交县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
8、及时申报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9、根据市场变化,积极研究开发新产品,及时申报国家级新产品。
10,抓好职工科技(技术)培训。高新技术企业每年应有90%以上的员工接受培训。
第三,评估方法
(一)全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以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任,县组织、人事、科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审委员会,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县直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二)乡镇科技进步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县级直属部门和企业科技进步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每次考核前,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向被考核单位发出通知,并成立县科技进步考核委员会。被考核单位要按照本考核办法和通知的要求,先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总结;然后由县评审委员会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核对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采用计分方式,总分100。每次考核前,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
第四,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县委、县政府将把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部门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县委、县政府每两年进行一次科技进步1考核,对近两年考核成绩突出的乡(镇)、地直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条款
(一)乡镇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直属企业要根据考核办法,制定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计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