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两审终审制,一审是地区法院,二审不是,中级人民法院终止裁定。

所谓“两审终审制”,是指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

一审法院可以是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中级人民法院。这两级法院审理的案件可以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但如果一审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就没有上诉。所以应该说,除了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的民事案件以外,都是两审终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