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涉税包装,看这里就够了!
边肖梳理了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相关包装的处理,有需要就拿走~消费税边肖梳理了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相关包装的处理,有需要就拿走~消费税包装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计价,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如何核算,都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缴纳消费税。包装不随产品定价销售,而是收取定金,因此定金不应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但逾期包装未退还或已收取超过12个月的保证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与应税消费品固定价格销售并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退还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特别注意酒类产品包装保证金的特殊规定: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生产企业为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保证金,无论保证金是否返还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都必须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按照酒类产品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啤酒、黄酒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保证金●消费税对啤酒、黄酒采用定量定额的方法征收,征收的税额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没有直接关系。因此,酒类包装材料押金征税的规定不适用于采用定量定额法征收消费税的啤酒和黄酒。●但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分级时,包含包装和包装押金(包装押金不包含塑料周转箱再利用押金)。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2、《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保证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3、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65433]一般情况下,如需单独核算的,不并入营业税。 但对于因逾期回收包装物而未退还的保证金,或者超过一年(含一年)未退还的,按照被包装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啤酒、黄酒除外),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商品收取的包装保证金,无论是否退还以及在会计核算中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营业税。在计算保证金时,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者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裹保证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应折算为免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逾期包存款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包存的规定比较简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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