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R&D实验,项目经费的具体用途怎么写?

1,封面

“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的名称一致,并写全称。

“起止时间”:指项目从申请立项到完成项目验收的起止时间,格式为“×××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指直接参与研究的项目组负责人。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科技部确定的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承办单位为私营企业或无主管部门的,可不填此项。

“承担单位”:项目的组织、主持或牵头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与单位公章、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完全一致。

2、项目预算表和预算科目

项目预算汇总表中的数据必须与项目合同(任务)书完全一致,各预算科目的预算明细必须详细填写。科目中每项支出的计算依据、方法、用途以及与项目实施的关系必须详细说明,如篇幅不够可另附页。

(1)劳务费: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无工资收入的相关人员(参加过项目研究但在所在单位和岗位无工资收入的人员,如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员工的劳务费。劳务费不得在科技项目经费中列支。拟包含的人员应与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参与人员(人数)一致。

(2)设备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专用仪器设备、更新现有仪器设备、租用其他单位仪器设备等发生的费用。单项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购置和试制的仪器设备(含样机),应单独列出。单台价值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通过合作优先考虑。确需采购的,由省科技厅审批。

(3)能源材料费用:指在科技项目研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为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而支付的费用。一次性购买但可重复使用(使用年限不足一年)且单台价值低于65,438+0,000元(不含65,438+0,000元)的各类仪器设备,在能源材料费用项下。

(4)测试外包费:指测试、加工、检测等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加工用材料的费用以及试验、加工、检测等费用。受其他单位或协作单位委托。当试验外包费用超过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的20%或单次外包费用超过1,000元(含1,000元)时,必须与合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5)租赁费:指租用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期间。

(六)信息费:指信息检索费、图书出版印刷费、论文出版费、资料调查费、计算机费、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在科技项目研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

(七)差旅费:指科技项目研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国内考察、实地测试等交通、住宿等费用。出国(含港、澳、台)差旅费只能通过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支付。

(八)会议费:指与科技项目研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相关的专门技术和学术会议支出。

(九)管理费:指承担单位和受托管理单位为组织管理科技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受托管理单位提取的管理费一般不超过科技项目财政拨款的5%。

(10)初期运营费用:指科技创新平台在初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正常启动和运营所需的人员费用、办公设备费用、专利技术引进等相关一次性费用。此项费用仅包含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项目中。

(11)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与科技项目研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相关的其他费用,应书写具体费用名称,明细表参照其他费用表格式填写。

注:本预算申报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提交一式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