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免?
一、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免
如果在申请的时候同时要求网页链接降速,可以在申请通过后五费一起降速。申请后,请求延期者只能请求延期除申请费外的其他四项尚未开始缴纳的费用。除申请费外,其他减缓费用应当在缴费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提出。
申请缴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免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和专利被批准后前三年的年费。其他支出不能缓。
减费请求应当经专利局审查批准。个人申请最高审批将放缓85%,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高审批将放缓70%。如果提出减轻请求,可以按照批准的减轻金额进行支付(个人15%,单位或两人以上3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专利局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不足部分。
第二,专利申请费放缓的过程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费的,应当提交减费请求书,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减费请求书应当由所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在减缓费用请求书中如实填写其年收入,必要时应当按照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其经济困难的证明。
两个以上个人* * *请求(专利申请过程)专利费用减免的,应当在费用减免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人年收入,必要时应当按照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的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和单位* * *请求减缓专利费用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年收入,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注明请求减免专利费用的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专利局收到减费请求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费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减缓专利费用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经核实后,应当撤销批准减缓专利费用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减缓的全部费用;当事人未缴纳逾期费或者逾期费不足的,专利局应当根据不足缴纳的费用依法作出相应决定。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从其发明创造中获得经济利益后,应当补缴缓缴的专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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