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企业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法律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契约来调和民事关系,契约协调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那么相关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您收集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您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291号虹桥城工业大厦701室。

邮政编码:20xx51电话:传真: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为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是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或出具律师意见;

2.协助起草、制定、审核或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参与协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5.应甲方要求,对甲方已经面临、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协商和调解;

6.应甲方要求,教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2)未经双方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3)未经双方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纳入诉讼或仲裁的法律程序的专项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协助完成上述法律事务,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根据其依法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师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告知工作进展;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员工的意见;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动中担任与甲方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对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应对甲方的业务进行单独归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所有与法律事务相关的信息。

信息、文件和材料;

1.甲方应对乙方律师处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

3.甲方应指定联系人作为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变更联系人时,应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甲方基于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和方案而作出的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并非因乙方律师的失职如适用法律不当而造成,应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元,该费用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支付。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第一条第三款所列项目代理事务或专项咨询事务的,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乙方应支付优惠费用。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双方应书面确认并结清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而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用;

2.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X费等。在上海以外发生;

3.征得甲方同意后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由于乙方律师的延误或错误导致甲方遭受损失;

3.违反第2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或律师执业准则;

2.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况,妨碍乙方律师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仍未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工作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已支付的法律顾问费。

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或失误而遭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乙方应通过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法律顾问费或工作费用,或无故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支付的工作费用及延期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其他法律。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双方各执一份,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期限

这份合同的期限是年。

合同期满前天内,甲乙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指派的法律顾问工作继续进行,甲方应按每小时人民币元的标准结合实际延长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送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和资料,均应送达扉页所列的地址和传真。如果一方变更地址或电话号码,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通过传真发送的,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邮寄的,挂号或者邮寄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上海宽达律师事务所x

代表:代表:

年月日月日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