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仲裁的基本原则。
2、仲裁独立原则,仲裁的独立性,是指从仲裁机构的设立到仲裁争议的解决的整个过程,都是依法独立的;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正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正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是公正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根本保证,是当事人之间解决纠纷所应依据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申请仲裁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
(1)申请仲裁。
(2)仲裁的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的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进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2.仲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界定了三个原则:第一,纠纷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组织;第二,仲裁中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事项;第三,仲裁的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因订立或履行各种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境内外平等主体的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海事纠纷,以及涉及港澳台省的涉外纠纷。
其他产权纠纷主要是指因侵权引起的纠纷,多见于产品质量责任、知识产权等领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