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怎么写

理论基础:

知识产权是基于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

这种专有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在市场(如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版权贸易市场等)进行交易。)来满足人的需求。

因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或生产主要是基于人类的智力劳动,而不是像普通的手工或机械产品(其中当然有一些智力劳动因素)那样基于物质消耗和时间消耗,所以智力劳动成果的价值不能像普通产品的价值那样简单地通过计算物质消耗和时间消耗成本来计算。当然,智力劳动成果的创造或生产必然有一定的物质和时间消耗,但这种物质和时间消耗并不是很重要,有时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某人拥有一种产品,并享有使用或控制它的权利(产权)。如果他转让产品,在评估产品的价值时,可以很容易地根据产品的材料消耗和时间消耗成本计算出来。在以人类智力劳动成果为基础评估知识产权价值时,单纯使用这种计算成本的方法可能是不够的。例如,发明人偶然的“想法”在以某种形式表达出来时,可能依法取得知识产权。这时,知识产权的成本很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1.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1)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指商品(包括无形的东西)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属性。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或无形物)的特殊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具有以下特殊性。

第一,使用价值的潜力和不确定性。一个有形物体的使用,比如一幅油画,可以直接在上面进行,可以直接从使用中获得一些利益或好处,比如触摸油画所带来的满足感或视觉快感。然而,对一种无形物品,如一幅油画的版权的使用与这种“无形权利”没有直接关系。这幅油画的版权是无形的,它的使用价值是潜在的,只有通过油画的展览、复制、发行才能体现出来。油画的版权本身并不具有任何价值,其价值只能通过作品的展示、复制和发行来体现。因此,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是潜在的、不确定的。

第二,使用价值在一定期限内是无限的。虽然人的智力创造大多是有一定目的的,也可以说是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的。但是,在智力劳动成果的使用中,使用的范围和领域可能会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使用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其使用价值也会增加或扩大。由于技术创新和使用方式的无限发展的可能性,知识产权的使用价值也具有在一定期限内无限增加的可能性。

第三,使用价值的享受。一个有形的物体在同一时间只能由其所有者单独使用。但是,知识产权作为无形的东西,是可以被几个人同时使用的。比如,一项专利技术可以由专利权人使用,也可以同时转让给他人,几个使用者可以同时享有该专利。然而,独占或排他行为虽然不会影响专利技术的质量,但可能会影响专利的价值评估。因为一个人垄断(独占)市场,给用户带来的利益可能会大很多,而当很多人占领市场的时候,利益必然是很多人共享的。在市场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授予一个人垄断市场的价格当然要高得多。

第四,使用价值的增殖。一个普通物品,如电极,在机器上使用时,其使用价值一般是平等地转移和固定在机器上的。知识产权,比如一项焊接技术的新专利,应用到机器上不仅可以起到焊接的作用,还可以因为焊接技术的提高,使机器更加坚固耐用,更加美观,使之有了质的飞跃。也就是说,当这项专利应用到机器上时,其使用价值不仅可能平等地转移到机器上,还可能生产出新的机器,或者对原有的机器进行大幅度创新,给用户带来超额利润。这一点在评估知识产权时要充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