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为什么是符号产业?
中国文化市场突飞猛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条件迅速改善,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正在迅速释放;另一方面,各种新型文化产业不断涌现,文化产业结构变化频繁。然而,现有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低水平的供需平衡和不对称的结构性矛盾状态。
从绝对数量上看,我国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与文化产业供给之间并没有太大差异。
从需求端来看,2000年中国人均GDP已经达到849美元,反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也降到了50%以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80元,人均消费支出4998元。其中,旅游、娱乐及耐用消费品、教育、文化服务、通信等与文化相关的消费共计949元,约占可支配收入的19%。按照我国目前约4亿城镇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约为379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253元,280元人均消费支出2520亿元。这样算下来,中国文化相关的消费需求应该在6000亿到6500亿之间(63140亿元)。
从供给端来看,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汇总,我国文化产业近几年(1998或1999)的产值约为6000亿(1998 624亿),其中教育、文化、艺术、广播影视为1812。国内旅游收入2831.92亿元,图书报刊355亿元,邮电1.2351亿元(1.998),音像制品1.27亿元。(广告等。没有包括在内。
以上两个大致一致的数字只是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描述了中国文化市场的规模,并不能得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可以令人满意的结论。简单分析一下,文化市场的现状只是一种低水平的供需平衡,更何况由于还存在各种体制问题,只是一种结构性矛盾的不对称平衡。
国际上的研究表明,当人均GDP超过65438美元+0,000时,消费支出中衣食住行的比重大大降低,而住房类别基本不变,而文化精神消费支出开始大幅上升;第三产业应该占GDP总量的40%左右,文化产品产值比重也有很大提高。目前中国人均GDP接近65438美元+0,000,但第三产业比重(33.2%)比这个标准低6个百分点,其总量约为5000亿人民币。虽然我们可以剔除消费习惯和制度因素造成的误差,以及可能用于非文化消费的费用(如医疗等。),顺差应该是3000到4000亿。
如何理解3000-4000亿人民币的市场空缺?
一种解释是,中国居民的文化消费能力受到了极大的抑制,从而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增长。有很多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比如,根据我国文化产业部门的各种零散数字,我国影视行业存在大量管理不善和亏损,很多作品出版后无人问津,导致库存积压严重;但是有些作品突然盈利了,原因不明。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电影产量一直在下降。1992年,中国* * *制作故事片170部,为10年来之最,其次为1995、146、110。我们不断增加的观众都去哪了?近年来,歌厅、舞厅等传统文化娱乐行业经济效益迅速下滑,成为亏损行业。这些现象表明,我国文化产业部门提供的产品有相当一部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变化的文化消费需求。
还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就是中国居民实际实现的文化消费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被纳入统计。目前,视听行业有一个公认的市场容量计算方法,即根据消费者视听技术设备的拥有量来估算视听产品的市场容量。按照这种方法,中国居民目前拥有约3.5亿台电视机,654.38+00万台CD播放机,3000万台VCD播放机,500万台LD播放机和654.38+05万台多媒体计算机,等等。根据每台硬件每年需要10件(套)新的音像制品的统计,相信音像制品的年总销售额应该超过100亿元,但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音像制品的正版收入只有不到20亿元,占总数的2-3%;据1999统计,正版收入约50亿元。即使政府加大了“扫黄打非”力度,正版率提高了,相信实际市场规模应该在1500亿到2000亿左右。这方面的事实表明,相当一部分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正在流失。我国文化市场存在巨大的供需结构性缺口,这应该是不争的事实。
文化市场巨大的供需差已经成为国家文化和经济安全的隐忧。目前,我国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已达9万亿元左右,银行存款约7万亿元。随着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各项改革措施的逐步出台,人们对文化、教育、娱乐的消费需求将进一步释放。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甚至形成了中国文化产业目前无法填补的真空。入世后,国外文化产业集团将可能凭借技术和内容的多重优势大规模进入中国文化市场,文化市场的“有限开放”政策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可能在短时间内遭遇严峻挑战。
近年来,人们频繁看到这样的数字:英国文化产业年产值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产业的年产值早在1993就超过了汽车产业。美国的文化产业更为发达,其音像制品已成为最大的出口产品,占国际市场的40%以上。据媒体报道,我国政府已经开始考虑允许一些国际知名媒体集团进入我国媒体市场。这是文化产业国际化进程可能意外加速的重要信号。中国的文化市场一直暴露在国际文化资本的强大压力之下,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积累的经济文化成果成为国际文化资本垂涎的目标。
(二)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产业组织集约化程度不高。
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国际媒体、文化集团的围攻,我国文化产业普遍缺乏竞争力,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这足以让我们担忧。中国的传统文化产业是在计划体制下诞生的,长期被行政体制分割,被各种政策保护。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整体格局,表现出业务单元多、产业集约化程度低、资源极度分散、不强调经济效益的突出特点。在文化市场迅速形成的今天,所有这些特征都变成了弱点。
从人员规模来看,仅以文化部所属文化产业机构为例。1999年末,文化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剧院、图书馆、美术馆、文物保护单位等企事业单位330700个,从业人员* * * 1661500人;当年国内演出场次为42.3万场;国内观众达4.69亿。文化娱乐业17.47万机构,90.3万人。文化市场其他经营机构9.7万个,23万人。这些单位的特点是大部分都很小。比如文化部下属的每个单位,平均5个人左右。
从经营规模来看,音像业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国现有音像制品生产复制单位近600家,每年生产正版音像制品(卡带、vcd、CD、DVDs万种,约2亿张(盘),平均每家企业年产量34万张,月产量不足3万张。大概有7万个销售单位,全部正版音像每年销售2亿件。平均每个销售点一年只卖3000件,日均不到10件。书籍的批发和零售是另一个例子。1999文化部所属图书批发零售机构13056家,2.3万人,营业收入仅5.45亿元,人均营业额约2.3万元,日营业额60元。
资源分散、集约度低的问题,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表现得淋漓尽致。我国的新闻出版体制与传统的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有着相同的特点:新闻出版单位必须以某一级行政组织为“上级单位”,建立在其财政拨款之上。这些新闻出版单位一旦形成,就固化了,既不能淘汰,也不能重组;新的需求一般来自新的行政机构,这些机构是通过新的拨款建立的,也有先天不足。从长远来看,新闻出版机构会随着行政机构的扩大而扩大。这些新闻出版机构大多规模小、重复建设、效率低,既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又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在过去的20年里,特别是在过去的10年里,有关各方一直在试图对文化管理体制进行多方面的改革,但基本情况并没有根本改变。
据1999统计,我国现有报纸2038种,期刊8178种,出版社500多家,广播电视台3000多家。这是几十年积累的巨大而珍贵的文化资源。在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的今天,如果不迅速整合优化,改变商业模式,提升竞争实力,必然成为国际传媒巨头的围猎目标。
(3)我国文化产业传统的资源配置机制与市场化要求之间存在尖锐矛盾。
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的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快车道”。1998期间,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停止直接办刊办报,退出出版业务领域,断绝了新闻出版单位与各政府机关的传统隶属关系;2000多份报纸、8000多种出版物被“逼”上了产业化的轨道。从65438到0999,开始组建传媒集团和多媒体文化产业集团。2000年,“传媒概念”在股市流行起来,开始尝试传媒集团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后,波澜推进,从分行业、局部改革逐步进入整体改革阶段。
然而,资源配置机制的混乱、碎片化以及行业壁垒与市场要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困扰着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的基础是市场。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垄断。中国的传统文化机构是以“条块分割”的方式设置的(地方和行业是纵向和横向的)。虽然都不同程度地与行政部门脱钩,实行“专业归口管理”,但离真正的市场竞争还很远。甚至有一些企业利用与行政机关的传统联系和企业特殊的社会公益性质和意识形态功能,垄断资源,操纵市场,谋取暴利;但有些文化企业做大后,想做跨行业、跨地区的资产重组甚至兼并,往往会遇到阻力。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在“媒介融合”的国际趋势影响下,一些广播电视、报纸和出版企业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成立了集团公司,实现了“强强联合”、“资产重组”,甚至在当地从事一些跨行业、跨媒体的经营。这当然是一个进步。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媒介融合”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而在中国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如何将结构调整与体制转换结合起来仍然是一个问题。
这样,文化产业的发展就遇到了深层次改革的问题: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既有一般的产业属性,又有社会公益性质。其中,传媒产业等核心产业类别不仅具有大众传媒的特征,而且是党和国家的宣传渠道。如何根据这些特点做出制度安排,既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康发展,又保证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是一个全新的问题,需要我们以创新精神大胆探索。
但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是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也是我们党和国家保证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领导的基础。应该看到,在中国入世和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在数字信息技术的冲击下,传统媒体体系的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发生了变化,人民文化权利的实现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从国家行政机制中介的非自主方式转向市场中介的自主选择方式。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发挥传统政治优势的新途径。因此,要特别注意研究规范文化市场发展的新体制、引导精神产品流通的新机制和活跃文化生产的新组织形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文化的发展。
当然,我们也看到,在全球“媒介融合”和“放松管制”之后,由于文化内容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也在反思如何用新的产业政策和新的制度安排来对待文化内容产业。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传统,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对全球化的共同战略主题,会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的决策者需要做的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
(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性要求与文化原创力不足存在战略矛盾,资源潜力无法转化为产业实力。
发展中国文化产业还有一些独特的条件。首先,中国文化影响很大。使用汉语的人口是世界上最多的。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东南亚、北美和欧洲的华人社区都有广泛的影响。这应该说是中国文化企业开拓市场最有利的条件,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流中最大的负面因素。在经济学的垄断竞争理论中,保持产品差异被认为是保持产品在市场中垄断力量的关键。文化产品的差异首先来自价值观和表达方式的独特性;文化差异也是我们在国际竞争和追赶发达国家时可以依靠的比较优势。
从生产要素来看,中国的文化资源极其丰富,举世公认。随着几千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文明发展,广袤的疆域中仍有许多历史文化遗址和遗迹,以及各种类型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景观;数以百万计的艺术珍品、经典和文物保存在图书馆和博物馆里;在中国人的风俗习惯和节日中,有许多有形和无形的文化符号。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对传统文化进行了不间断的研究和传播。这些都为中国文化产品和其他能够承载文化符号的耐用消费品的设计、生产和创新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灵感来源。
但仅仅满足于此显然是落伍了。当今世界,文化有其原始形态、经济形态和技术形态。得益于资本市场和信息技术的拉动,新兴文化产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将大量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和财富。正是在以上两个方面,中国是被动的,缓慢的。
例如,文化旅游是将国家文化资源潜力转化为产业实力的重要途径,而旅游业是我国所有文化产业门类中产业化程度最高的部门。然而,在这一领域将文化遗产转化为产业的成功案例仍然极为罕见。从多年前中国各地灾难性的“人造景观热”,到近年来关于文化遗产所有权和管理权能否分离、如何引入市场机制的诸多争论,很多问题都没有得到深入的讨论,转化为合理的政策法规。事实证明,凭空建造的主题公园永远不会有公信力,而大量使用文物则无异于破坏,正确的道路显然应该在两者之间。但是,如何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文化旅游,我们一直没能有一个明确的政策,从而耽误了很多发展机遇。
文化遗产数字化是将国家文化资源转化为新兴产业基地的关键环节。目前,“文化内容革命”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为了迎接信息时代的到来,世界各国都在大规模地将文化遗产转化为数字形式。从65438年到0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推动“世界记忆”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推动世界各地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使其得以永久保存,最大限度地让公众公平享用。65438-0999年,在芬兰的倡议下,欧盟国家开始启动多国框架合作项目,命名为“内容创作启动计划”,文化遗产数字化被确定为基础内容。可以说,由于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1996)的启动,我国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的启动并不晚,但时至今日,国家发展战略仍未形成,也未升级为国家文化产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这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深层危机。
向数字媒体转移是将传统文化资源开发为经济资源的必要步骤,本质上是为前所未有的产业整合做准备,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国际信息技术集团和文化传媒集团早已开始整合世界各地的数字文化资源,为开发新的世界市场做准备;中国的文化资源关系到中国文化产品市场的占有,这是他们觊觎已久的。1999,美国大片《花木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的文化资源被国际传媒资本之手转化为文化产品,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有力竞争者;2000年5月1日,中国经历了“假日经济”的第一个高峰,敦煌石窟壁画在大量游客的压力下“不堪重负”。美国基金会开始和我讨论“数字虚拟洞穴”的计划。同年,日本信息技术公司加快了与中国故宫博物院就建立数字多媒体在线故宫博物院的谈判进程。这两个事件表明,发达国家开始借助经济和技术的双重优势,寻求对中国文化资源的新一轮开发,这一趋势值得我们关注。
(五)WTO规则与当前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支持体系的矛盾。
WTO是一个法律体系,也是一个政策体系。WTO形成的许多协定和协议广泛涉及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与文化产业相关的规章制度主要包含在WTO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规则中,即《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因此,其基本原则自然会成为成员国政府制定和实施国内文化贸易政策的文本依据,必然会给该国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带来制度、法律和政策上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开始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到目前为止,已经初步建立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规和规章构成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以及由该体系建立的文化管理机制,包括:《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但问题是,现有的文化产业政策文本体系基本上是在两种体系转换的过程中制定和形成的。它不是加入世贸组织或根据世贸组织原则制定的游戏规则。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计划体制的痕迹,这导致了现有政策的目的与WTO对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目前我国不同领域的文化管理和文化产业政策主要由政府不同行政部门制定,并以政府名义发布,行业和部门利益相对较强。这样,在整个政策的价值调节和功能发挥以及政府对社会文化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中,应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都比较差。这些都明显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贸易自由化、透明度和市场准入原则,存在内在的规则冲突。
我国政府正在逐步加大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和颁布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规范和对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这些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上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如行政垄断、市场准入、投资主体多元化、文化企业产权关系改革等,旧的矛盾并没有消除,新的冲突进一步产生。同时,由于原有的文化政策体系并未因机构改革、文化行政部门合并而失去政策效力,也出现了新机构执行旧政策、“新瓶装旧酒”的现象。一些地方和领域在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的名义下,高度集中了文化行政权力,使得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不仅失去了原有的制度基础,反而获得了新的支撑。
我国文化产业管理部门提出了“大文化管理”的思路,但由于缺乏政策体系的创新支持,预期的改革效果并未显现,政府难以实现从“办文化”到“管文化”的战略转变。对中国来说,成功入世的关键是实现体制创新和政策制度创新的有机衔接。如果不能在制度和政策层面实现整体创新,21世纪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可能不会那么乐观。
文化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还处于发展和转型过程中。所以,根本问题是制度性的。任何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都有两个基本点,即市场导向和政策导向,更何况中国的文化产业是在更特殊的环境下存在和成长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今天对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认识,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文化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并将进一步影响中国整个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门* * *学问,但是制定真正合理的产业政策的过程才刚刚开始。目前,我